Re: [檢舉] hypermall板主LOVEMOON3427 不適任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21-11-10 09:57:22
※ 引述《arsonlolita (蘿莉塔大魔王←男的勿約)》之銘言:
: 檢舉人:arsonlolita
: 被檢舉人:LOVEMOON3427
: 看板板名:hypermall
: 檢舉訴求:
: 站內信詢問後三日未回,故提出檢舉。
: 1.於板面發錢公審本人並刪除不利文章(第二次),只保留單方面說法且未提出佐證。
: 第二次要求寄回原文仍置之不理,請小組長對此不當行為裁決。[證03]
: (#1XTbp1a7 (L_ShoppingMa)第一次刪文)
: 2.明顯於組務說謊,請小組長對此不當行為裁決。[證02] [證03]
: 3.板主以口氣不佳理由吃案,去信詢問如何不佳,板主未回,
: 如有人身攻擊謾罵內容,本人願意受罰,若內容只為告知行政疏漏要求改善,
: 板主應積極改善而非消極吃案。
: 要求板主轉出本人信件佐證,是否有攻擊言論,
: 請小組長對此吃案不當行為裁決。[證01]
: 綜以上,此人極度不適任管理職,請小組長裁決。
: 檢舉內容:
: 同站內通告信,[證01][證02][證03]
: 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ctrl+x 原文轉錄方式請轉錄至組務版,
: 文章裁罰爭議,未附原文、相關資料者將無法受理。
推 loverlover: 已結案 11/08 11:42
小組長好,
1.針對檢舉文第一點,板主至今仍未寄回本人原文,這影響本人申訴權益,
此案仍未結,再煩請小組長處理,謝謝。
2.針對檢舉文第二點,板主公然說謊一案小組長未發布判決,
此案仍未結,再煩請小組長處理,謝謝。
3.針對檢舉文第三點,板主指控本人口氣不佳,本人質疑應由板主自行用信件舉證,
#1PDynIdZ (hypermall)板規寫明:
2-11:版友於版面公開討論時,請依照具體人、事、物發表評論,請勿憑空造謠。若其他
版友質疑時,請附上網站、書籍…等具體來源。
此案仍未結,再煩請小組長處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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