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請益] 請板主把板規等相關提示用清楚 可否?

作者: giveme520   2014-01-29 07:17:17
※ [本文轉錄自 giveme520 信箱]
作者: catcues (昕 - 阿喵) 看板: TaichungBun
標題: [請益] 請把板規等相關提示用清楚 可否?
時間: Tue Jan 28 18:13:37 2014
╔ [自介] - 填寫的內容加起來至少50字(標題需有自己id)

╠ [請益] - 請以"台中地點相關"的問題來發問
標 ║
╠ [食記] - 分享在台中的美食記錄皆可使用此分類
題 ║
╠ [遊記]或[留影] - 分享在中台灣旅遊的記錄或是留影皆可使用此分類
總 ═╣
╠ [新聞] - 單一帳號三天一篇.需附上新聞連結
分 ║
╠ [閒聊] - 聊關於台中的人事物,三天一篇,字數最少100字以上
類 ║
╠ [揪團] - 一天至多三篇,同篇揪團文一天一篇,禁止徵異性

╠ [交易] - 與金錢買賣相關,如:[交易][自訂] 電腦一台
║ ☆ 登入次數必須高於300次,且發文篇數超過50篇
║ 單一帳號七日內限發一篇交易文
╚ [徵求] - 需有酬謝物或交換物並有交易文資格
在文章前:按d可刪除文章;按大E可修改內文;按大T可修改標題,按小z可查精華區
發表文章於【 TaichungBun 】 發文前請看置底板規!! 看板
這是發文提示
以上的內容有多處和你所訂的板規相抵觸
可否請修正
在這內容大大的寫著[交易] 單一帳號七日內限發一篇交易文
但你在板規標題細項[交易]中什麼都沒提
(我知道你寫在最後方的1.4.3 『置底』)
請別把規定寫的如此分開
光依"發文提示"這點 "單一帳號七日內限發一篇交易文"
所有超過7天未達10天被你依10日2篇交易文而水桶的板友
皆有權利及正當理由得以申訴
因為你的板規中對交易的規定是寫著
1.2.12 [交易]
1.2.12.1 本板為地方板,鑑於板友「地利」之便,故開放交易文章
供板友於板上做物品流通之便,本板嚴禁營利行為及商家販售,
發表交易文需符合發文資格。
交易文包含[買賣]、[求租]、[轉讓]、[徵求]... 等類目,
請自行依交易內容(以物易物)調整,違者水桶30日+劣文。
1.2.12.2 交易內容需明述時間、地點、易物類別(價錢、物品),
違者水桶14日+刪文。
1.2.12.3 交易類別文章不得回文,違者水桶14日+刪文。
1.2.12.4 礙因特殊物品有爭議之慮,板主可禁止或開放統一交易資訊,
違者水桶14日+刪文。
~~~~
完全沒提到十日只可一篇
加上發文提示卻寫著單一帳號七日內限發一篇交易文
意即滿7日後就可再PO文
再者你的[公告] 板規 2014 發文 Q&A 是這樣寫的
1.4.3 『置底』
限定10日內,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
1.4.3.1 交易文置底,單1文章水桶37日+劣文。
1.4.3.2 一般文置底,單1文章水桶 7日+刪文。
這明明是指""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
意即雖同是交易文但文中內容不同
就不受10日之限
~~~~~~~~~~~~~~~~~~~~
再來板規就板規
要分多篇公告說明各細項主要在方便板友查看說更明瞭
並非部份內容互相抵觸卻長時間不做修正
光目前置底的2篇公告就亦有多處抵觸
且已經有很多人推文提醒.抗議.卻依然置之不理
想請教這需要放到何吉時可加以修正

[閒聊]
板規中說
1.2.8 [閒聊]
1.2.8.1 同帳號限2日1篇,違者水桶7日+刪文。
1.2.8.2 內文限制中文字數至少100字,違者水桶7日+刪文。
1.2.8.3 本分類不強制規定必須切確與討論台中有關,唯望板友自律,
如過度氾濫,刻意鬧板,或有其他妨礙討論風氣情事,
屢勸不聽或無視此項規範者,水桶14日+刪文。
但上方發文提示說
37m[閒聊] - 37m聊關於台中的人事物,m三天一篇m,m字數最少m100字m以上
你的另一篇公告說
Q: [閒聊] 文注意事項?
A: 1. 需有台中點。
2. 內文需滿100字。
3. 同帳號限2日1篇。
請問大家到底要看哪??
2天?3天? 要不要台中點? 啥可為台中點?
定的嚴會招致部份人抗議不難理解
你完全不理會也就算了
但板規定的散亂且內容有所出入經多人提醒仍不更改
就很難理解了
作者: youngpool (母雞)   2014-01-28 18:22:00
推這篇,很多地方很多版友都說有問題了,死不改..然後又很愛發公告來補充,發的公告又不置底
作者: iloveqk99 (12/31進入歷史)   2014-01-28 18:31:00
說到置底..他根本沒在抓啊 都是我檢舉的吧?(逃~
作者: mimisyliva (林小蛋)   2014-01-28 18:31:00
因為朕說了算!所以公告只是他的方向 細則都是版皇怎麼認定就怎麼認定囉
作者: kelvin521019 (眾人皆醒我獨醉)   2014-01-28 18:43:00
路過推...
作者: heroe (店長)   2014-01-28 18:55:00
有互動給推
作者: qoh (ChuuNeir)   2014-01-28 19:01:00
同意...不想只是看到機器一般的抓違規...毫無反應,就只是個長老
作者: gun5566 (惦惦)   2014-01-28 19:06:00
發文注意事項已調整,感謝告知
作者: nba9999 (海上鋼琴師)   2014-01-28 19:32:00
好懷念喵版主滴時代唷~
作者: g8g89g8 (酸陽戰隊 晚點名!!)   2014-01-28 19:34:00
票券交易請至置底區(疑)(已被槍5566刪除)(已被槍5566刪除)現在台中版的版面進來就是這樣,一點也不誇張。
作者: mimisyliva (林小蛋)   2014-01-28 19:59:00
看到一堆刪文超鬱卒
作者: Adven (電風扇)   2014-01-28 20:03:00
也有人看到一堆交易文覺得鬱卒 真是兩難
作者: laing (投資自己)   2014-01-28 20:05:00
板規早已被個人因素修改了,大家就像是被溫水慢慢煮熟的青蛙~
作者: HeroFun (Hero)   2014-01-28 21:14:00
推喵版主!!
作者: klps123 (許小月)   2014-01-28 21:21:00
推 同感
作者: mydreamcome (*緣盡情未了*)   2014-01-28 21:26:00
賣鬧阿啦
作者: Lafrente (娑婆)   2014-01-28 21:27:00
推laing.... 唉
作者: ilovedayuan (及時行樂)   2014-01-28 23:04:00
板皇說了算
作者: water0614 (.......................)   2014-01-28 23:35:00
舊板皇下指導棋了,真是不簡單,是否又愛又恨XDDD
作者: tw362514 (鬍子姐姐)   2014-01-28 23:40:00
推同感
作者: puppymoney (^0^)   2014-01-28 23:55:00
交易文10天跟7天我也搞不懂 還含刪文 早就忘了啥時po
作者: tt2tt2 (可樂罐子)   2014-01-28 23:59:00
指導棋也好 交流也罷 總比拿不出建言還要講沒意義的話好
作者: thenight (夜子)   2014-01-29 00:01:00
希望至少恢復合購標題....不能徵合購超不方便的完全不懂為什麼物品不在手上就不能交易合購又不是PO文者賣東西
作者: freeyu (free)   2014-01-29 00:40:00
交易規定真的寫太開了,應該很少人會特意看後面吧!真是來來回回看了好幾次才看到所謂的營利行為…不能出租好嘔,只是想徵室友也不是房東啊
作者: mydreamcome (*緣盡情未了*)   2014-01-29 03:51:00
合購文裡面有沒有從中獲利,真的很難預料,小錢累積大錢
作者: zuoan (zuoan)   2014-01-29 05:27:00
舊板皇 XDDDD 看到這個詞一直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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