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giveme520 信箱]
作者: catcues (昕 - 阿喵) 看板: TaichungBun
標題: [請益] 請把板規等相關提示用清楚 可否?
時間: Tue Jan 28 18:13:37 2014
╔ [自介] - 填寫的內容加起來至少50字(標題需有自己id)
║
╠ [請益] - 請以"台中地點相關"的問題來發問
標 ║
╠ [食記] - 分享在台中的美食記錄皆可使用此分類
題 ║
╠ [遊記]或[留影] - 分享在中台灣旅遊的記錄或是留影皆可使用此分類
總 ═╣
╠ [新聞] - 單一帳號三天一篇.需附上新聞連結
分 ║
╠ [閒聊] - 聊關於台中的人事物,三天一篇,字數最少100字以上
類 ║
╠ [揪團] - 一天至多三篇,同篇揪團文一天一篇,禁止徵異性
║
╠ [交易] - 與金錢買賣相關,如:[交易][自訂] 電腦一台
║ ☆ 登入次數必須高於300次,且發文篇數超過50篇
║ 單一帳號七日內限發一篇交易文
╚ [徵求] - 需有酬謝物或交換物並有交易文資格
在文章前:按d可刪除文章;按大E可修改內文;按大T可修改標題,按小z可查精華區
發表文章於【 TaichungBun 】 發文前請看置底板規!! 看板
這是發文提示
以上的內容有多處和你所訂的板規相抵觸
可否請修正
在這內容大大的寫著[交易] 單一帳號七日內限發一篇交易文
但你在板規標題細項[交易]中什麼都沒提
(我知道你寫在最後方的1.4.3 『置底』)
請別把規定寫的如此分開
光依"發文提示"這點 "單一帳號七日內限發一篇交易文"
所有超過7天未達10天被你依10日2篇交易文而水桶的板友
皆有權利及正當理由得以申訴
因為你的板規中對交易的規定是寫著
1.2.12 [交易]
1.2.12.1 本板為地方板,鑑於板友「地利」之便,故開放交易文章
供板友於板上做物品流通之便,本板嚴禁營利行為及商家販售,
發表交易文需符合發文資格。
交易文包含[買賣]、[求租]、[轉讓]、[徵求]... 等類目,
請自行依交易內容(以物易物)調整,違者水桶30日+劣文。
1.2.12.2 交易內容需明述時間、地點、易物類別(價錢、物品),
違者水桶14日+刪文。
1.2.12.3 交易類別文章不得回文,違者水桶14日+刪文。
1.2.12.4 礙因特殊物品有爭議之慮,板主可禁止或開放統一交易資訊,
違者水桶14日+刪文。
~~~~
完全沒提到十日只可一篇
加上發文提示卻寫著單一帳號七日內限發一篇交易文
意即滿7日後就可再PO文
再者你的[公告] 板規 2014 發文 Q&A 是這樣寫的
1.4.3 『置底』
限定10日內,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
1.4.3.1 交易文置底,單1文章水桶37日+劣文。
1.4.3.2 一般文置底,單1文章水桶 7日+刪文。
這明明是指""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
意即雖同是交易文但文中內容不同
就不受10日之限
~~~~~~~~~~~~~~~~~~~~
再來板規就板規
要分多篇公告說明各細項主要在方便板友查看說更明瞭
並非部份內容互相抵觸卻長時間不做修正
光目前置底的2篇公告就亦有多處抵觸
且已經有很多人推文提醒.抗議.卻依然置之不理
想請教這需要放到何吉時可加以修正
如
[閒聊]
板規中說
1.2.8 [閒聊]
1.2.8.1 同帳號限2日1篇,違者水桶7日+刪文。
1.2.8.2 內文限制中文字數至少100字,違者水桶7日+刪文。
1.2.8.3 本分類不強制規定必須切確與討論台中有關,唯望板友自律,
如過度氾濫,刻意鬧板,或有其他妨礙討論風氣情事,
屢勸不聽或無視此項規範者,水桶14日+刪文。
但上方發文提示說
37m[閒聊] - 37m聊關於台中的人事物,m三天一篇m,m字數最少m100字m以上
你的另一篇公告說
Q: [閒聊] 文注意事項?
A: 1. 需有台中點。
2. 內文需滿100字。
3. 同帳號限2日1篇。
請問大家到底要看哪??
2天?3天? 要不要台中點? 啥可為台中點?
定的嚴會招致部份人抗議不難理解
你完全不理會也就算了
但板規定的散亂且內容有所出入經多人提醒仍不更改
就很難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