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rossikao 申訴 camry2006 (Kaohsiung) 一案

作者: weedyc (猴子)   2014-02-17 00:39:26
申訴人:rossikao
申訴案:#1I_T0sia (L_TaiwanPlaz)
申訴案由:對板主水桶判決不服,請求撒銷處分。
判決主文:維持板主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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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1. 申訴人於溝通信件 #1I_T1hFy (L_TaiwanPlaz) 中自承:
「一包貓飼料689元/11.34kg = 60.758377425044091710758377425044」,
然而違規推文 #1I_c9eB7 (L_TaiwanPlaz) 為:
推 rossikao :[其他] costco紫包貓飼料分售 楠梓大社面交 [1KG=70] 01/24 16:30
原價一公斤 61 元(四捨五入) 的物品以一公斤 70 元賣出,
符合「低買高賣」,且板規敘明 #1IeKNuog (Kaohsiung):
2-1 買賣僅得在置底買/賣區推文。
以非營利為目的,且交易地點需在高雄市區內,違者水桶。
2-1.1 營利行為包含:
低買高賣、贈品轉賣、收取傭金、自產自銷、收取代買費/服務費等。
組務認可板務水桶處分並無不當。
其它說明:
1. 購買時的額外花費並不列入成本,
以「黃牛票」來舉例,只要「賣的價格比票面價格高」均屬黃牛票,
時間和交通成本需請購買人自行承擔,
板務不可能也沒辦法去考證所謂的「油錢」或其它「時間成本」,
故此部分組務無法認同申訴人之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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