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chiayi版精華區長達三年未整理

作者: GeminiMan (GM)   2014-07-24 05:57:00
一、本案經組務通知三日未補齊證據,依組規不予受理案件。
二、#1348aPLp (SYSOP)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一、責任
(3) 板主有責任將該版之優秀文章,以標記文章、精華區或文摘等方式加以整理。
二、權限:
(4) 精華區整理權:
板主有權整理該板之精華區以供板友閱讀及回憶。
(5) 小板主任命權:
板主有權以任命小板主之方式幫忙其整理精華區。
「精華區整理」依站方公告,為板主的權利,亦為義務。站方亦賦予板主任命
小板主的權限,代其整理精華區 (部分看板亦提供小板主獎金)。
組務認為,板主的義務在於管理板面,不會將「是否有整理精華區」視為板主
是否失職的評定指標。然板友對於精華區資訊的統整,有所建議,亦可向板主
群建言,督促其改善。
※ 引述《KDDKDD (KDD)》之銘言:
: 檢舉人:kddkdd
: 被檢舉人: ChiyehLi、powerseven、mmoa
: 英文版名: chiayi
: 檢舉事由:
: 依據PTT 站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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