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此申訴文,我還是回應說明一下
●10449 ! 10/16 pdca □ [公告] DrunkKidd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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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KFnRdj8 (Nangang) [ptt.cc] [公告] DrunkKidd處分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angang/M.1413420775.A.B4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3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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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因是我處分某位在板上推文使用文字不當的使用者DrunkKidd (文章如上)
但這位reluctant異常的激動,認為我不該處分他(非當事者,目前當事者未有反應)
然後已在公告內修文回應,提醒該使用者reluctant注意此條板規7,公告文鎖文
但reluctant自我的去解讀板規內容,未跟板主溝通確認
就直接發文去違反此條板規,這點我事後溝通信件已回覆說明,不再贅述....
一方面我處分其他使用者,應該由被處分者與我溝通
非當事者跑來跟我吵說不應該水桶他??
另一方面,直接文章標題就"[請益] 判決疑問?",而不是板規疑問
很明確有違反此條板規...
若是認為板規上內容有缺失會影響您板友發文權益
請先跟板主(任一位板主皆可)提起詢問後,再依程序處理(板上發文,站內信均可)
因本板板主不只有一位,必須跟另一位板主討論後,才能修正板規(請看"註")
甚至有些修正必須提請組務認可才不牴觸上級相關規定
PS:此條南港板板規7過去曾因前某任小組長Geforce2GTS認定違反站規而修正過內容
(是另一位板主修正,修正後經過幾次修改板規都只是沿用,雖然是修正板規我發的文)
過去的內容是有特別提及"(包括未受處分的非當事者)",參考資料如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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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DQzY8qA (Nangang) [ptt.cc] [公告] 南港板板規(100/03/01)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angang/M.1298913416.A.D0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6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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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26 m 3/01 pdca □ [公告] 南港板板規(100/03/01)
說明於此,除非小組長有疑問需要我補充回覆,否則就不再回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