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開設選舉賭盤注意事項

作者: talk520 (透可520)   2014-10-19 12:27:45
近日有板主詢問有關地區板是否能開設選舉賭盤,
(各級民代與縣市首長、總統)
避免地區板板主誤觸法令,
或選舉期其他地區看板也有相同問題,
故在此統一公告說明。
一、據選罷法第53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
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也不得加以報導、
散布、評論或引述。若事證明確,將依處新台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
罰鍰。
二、Gossiping板曾於2012年舉辦2012總統大選賭盤引起爭議,
詳見Gossiping板精華區 z>10>22>5
[公告] Gossiping 板 2012總統大選開始賭博! #1EzAKKSp (Gossiping)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24655892.A.733.html
[公告] 賭盤將於今日PM10:00停止下注 #1F0aWynl (Gossiping)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25549628.A.C6F.html
相關新聞連結: http://ppt.cc/XpPt
中選會秘書長鄧天祐解釋,有關人民對候選人或選舉的意見,
只要加以匯整,都屬於民調範圍。鄧天祐:『如果是對候選人
或選舉的意見表達,有匯整的行為就有了比較,就都算(民調)。』
三、組務不反對地區看板開設與看板相關之選舉賭盤或板內投票,
然組內各板主應注意發布日期及賭盤與板內投票結束時間,
以及板內有關於選舉賭盤或板內投票公告,
避免看板違反相關法令,
開設選舉賭盤與板內投票請各板主務必慎重。
talk520 @ TaiwanPlaza
作者: jerry11006 (_"_)   2014-10-19 12:33:00
有匯整的行為,就了比較 ← 語病??? 又偷偷改了啥XDD請教一下小組長 所以事可以開 但要再10日前截止嗎
作者: talk520 (透可520)   2014-10-19 14:23:00
賭盤或投票前十日截止即可,選舉前十日內應注意避免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選舉賭盤或投票結果。
作者: pdca (標準化管理模式)   2014-10-20 08:55:00
借轉南港板宣導
作者: talk520 (透可520)   2014-10-21 21:16:00
各地區看板有需要的話可自由轉出。補充,或是投票日法定投票時間結束後,開賭盤結果也可以
作者: iKFC (K)   2014-11-09 07:19:00
感謝小組長貼心提醒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