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ChangHua 版主 BK201 違反比例原則

作者: hickory (C'est la vie)   2014-10-25 00:20:18
申訴人: hickory
被申訴人: BK201
看板板名: ChangHua
申訴訴求: 版主管版邏輯有問題 且 違反比例原則
申訴內容:
1. 管版砍文邏輯有問題:
彰化人在彰化版揪彰化人團 去台中聽音樂,只因為沒 "清楚" 的寫出
在彰化哪裡集合 (我原文中有說集合地可以討論,我可以開車載)
版主就直接砍我文章。
之前也曾發生過版友介紹雲科大免費優質課程,也被刪文。
這是什麼邏輯? 彰化人不能揪人去外縣市?不能參加外縣市活動?
2. 違反比例原則
事發當時我人在站上,ID也亮著。上述情節丟個水球,寄個信,
進文章修改,結束。
用修改文章,三分鐘就可以解決的事情,版主卻砍我文,我整篇文得重打。
以上兩點,本人提出申訴。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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