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與NKB285版主往來信件11

作者: redmj110 (♪小孟♪)   2014-11-17 21:02:21
※ [本文轉錄自 redmj110 信箱]
作者: redmj110 (小孟)
標題: Re: 嗨板主
時間: Mon Nov 17 09:27:17 2014
喔。
某R跟某S經常打麻將消遣、打發時間,
家庭娛樂並未違法,
卻被某Q當街大喊擾亂社會秩序、違反善良風氣、
且視打麻將為"惡劣行徑"
並於文章中列出許多版友聲稱那些人是某R的親友團
沒證沒據的請問某Q這樣是否構成:引戰、嘲諷、酸文、侮辱或騷擾?
文章內容提及:
台中板遭到該團體嚴重分裂
大大影響板務之進行
甚至間接影響到台中板不斷人氣下滑之慘況
該言論是否構成:引戰、嘲諷、酸文、侮辱或騷擾?
過去的文章/麻將,200篇中我佔13篇S佔4篇,
這樣叫做台中板遭到該團體嚴重分裂
大大影響板務之進行
甚至間接影響到台中板不斷人氣下滑之慘況????
這不是引戰、嘲諷、酸文、侮辱或騷擾????
※ 引述《NKB285 (SD)》之銘言:
: ※ 引述《redmj110 (小孟)》之銘言:
: : qqlove520的自白:
: : #1KJCKNp3
: : 沒錯我是黃牛
: : 請問她自己都承認自己黃牛了?
: : 我說她黃牛就是引戰、嘲諷、酸文、侮辱或騷擾?
: 某SE先生 因為性騷擾入了監獄
: 出獄後 開了一家小吃攤小本經營
: 卻遭到某RE小姐屢次去攤販前面大罵 強姦犯 性騷擾
: 某SE不堪其擾 於是發表了一篇 對不起我是性騷擾犯 我只是想當個更生人 重新做人
: 試問 數周後
: 某RE小姐碰到某SE先生 說 你這性騷擾犯 是否構成
: 引戰、嘲諷、酸文、侮辱或騷擾?
: : 另外上述的那篇文章屢次向A版主檢舉皆不受理,
: 屢次的定義為和?1次?
: : 將Q版友及S版友的發言皆視為私人恩怨故不予處置,
: 推 sean7073: #1KJCKNp3 qqlove520 標題指我惡劣之行徑 推文也是 10/27 14:51
: → sean7073: 我也不想檢舉他2.3.1或2.4.1 2.4.2了 盼望能請他說明 10/27 14:52
: → sean7073: 以下不再戰 謝謝 10/27 14:52
: 當初自己都說不想檢舉了
: 我當下看到也很好奇是來幹嘛的就沒處理了
: : 兩位版主要不要討論一下?
: : 不然一下A覺得不算你覺得算,
: : 一國兩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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