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至今並未收到由redmj板友
直接來信
或者由他人轉寄表明之信件
: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 一、看板違規行為:
: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本人並無於通關密語中進行謾罵 或暗示其他意味文字
並無刻意製造紛爭
: 二、其他違規行為:
: (二)未經作者同意或授權,使用他人設計之圖案、文字作為簽名檔、名片檔或其他
: 形式之利用者。
本人並未使用他人設計圖案文字
: (六)未經同意登入或使用其他使用者帳號者。
本人亦無使用或者登陸他人之帳號
指篇檢舉 實乃誣告 請名查
本類檢舉 應洽 檢舉板 而並非組務板
乃濫用 組務之狀況 請小組長斟酌後予以發落
※ 引述《redmj110 (小孟)》之銘言:
: 檢舉人:redmj110
: 被檢舉人:NKB285
: 英文板名:TaichungBun
: 檢舉訴求:台中版主NKB285私自擅用他人帳號於版規條文中,
: 未經ID本人同意,亦違反站規,
: 請小組長予以糾正、懲處
: 檢舉內容:
: 台中版規修訂後於12/1正式上路,
: 其中通關密語部分與本人ID雷同,
: 寫信要求NKB285版主修改,
: 該版主以"瞻仰前輩"、"redmj與redmj110"並非同一人為由,
: 拒絕本人的要求,
: 本人亦與redmj版友確認,
: 該版友表示並未接收到相關訊息及通知,
: 亦不同意ID列入通關密語作使用,
: 顯示台中版主NKB285未徵求他人同意私自擅用他人帳號,
: 已違反站規:
: ◇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 一、看板違規行為:
: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 二、其他違規行為:
: (二)未經作者同意或授權,使用他人設計之圖案、文字作為簽名檔、名片檔或其他
: 形式之利用者。
: (六)未經同意登入或使用其他使用者帳號者。
: 與NKB285版主溝通信件、
: redmj版友之聲明、
: 台中版規[交易]文通關密語部分,
: 皆於附件中呈現,
: 懇請組長行使看板板主之權利義務,予以適當懲處。
: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