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三] 不服Kaohsiung版gggping水桶處分(信件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5-01-29 23:58:42
※ [本文轉錄自 aimify 信箱]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標題: 什麼叫引起爭端的內容?
時間: Wed Dec 31 14:23:24 2014
我看了你的水桶公告文
你只列出他人對我的提醒次數
卻沒列出「你認為我哪裡引起爭端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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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若不服,請依PTT申訴流程,向組務進行信件溝通,
以利使用者取得信件溝通依據,進行後續申訴,
公告為組務發布公告文之用,非供使用者進行申覆及溝通。
請使用者注意此行為。
==
這段話是在組務申訴那裡才看得到的
一般沒有申訴需要的使用者根本不會去那裡看到這些東西
更何況 板規根本看不出
公告下不得讓使用者溝通 這種硬性規定
真的不想公告下有溝通這回事,
乾脆直接要求大家一律不得在公告下發表意見不是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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