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水桶理由牽強、主觀

作者: redmj110 (♪小孟♪)   2015-02-11 10:32:08
※ [本文轉錄自 redmj110 信箱]
作者: NKB285 (SD)
標題: Re: 水桶通知
時間: Fri Jan 23 13:19:36 2015
判定上也寫明
板主認為過度 可以判處
請問有疑問嗎
※ 引述《redmj110 (小孟)》之銘言:
: 冒昧請教一下是什麼判決先例
: 我去看看
: 不過閒聊文似乎沒有強制規定要確切與討論台中有關
: 我亦無刻意鬧版與過度氾濫
: 第一篇是組規規定要轉
: 嚴格來說我只發了一篇閒聊(教學)文
: 如果閒聊文不強迫要與台中有關
: 版主卻用1.1桶閒聊文
: 是否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 1、板務通則:
:   1.1: 本板為討論大台中地區有關事務之用,發表文章需符合板旨。
: 2.1.8 [閒聊]
: 2.1.8.1 一個帳號限三天一篇 違規者水桶7日。
: 2.1.8.2 本選項限制中文字數最少100字以上。(未滿100字者禁言一週)
: 2.1.8.3 本分類不強制規定必須切確與討論台中有關,唯望板友自律
: 如過度氾濫,刻意鬧板,或有其他妨礙討論風氣情事,
: 板主將視情況處以退文或刪文與水桶30天以內之罰則。
: ※ 引述《NKB285 (SD)》之銘言:
: : 跟支持哪方無關
: : 文章內容就是與台中一點關係都沒有
: : "台中板"事務 屬於 ptt站方事務
: : 並非台中事務
: : 在他板之前已有判決先例
作者: redmj110 (♪小孟♪)   2015-02-11 10:36:00
[附件] 台中版主NKB285處理版務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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