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lk520 (透可520)》之銘言:
: 三、申訴/檢舉流程
: (1) 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 檢舉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溝通信件記錄,
: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檢舉文,申訴/檢舉前請先確實溝通,
: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檢舉,
: 除不予受理外,並得依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判處水桶一週以上。
: 缺 溝通信件紀錄。
: 原溝通信件內容,已於1/2 宣判並結案 #1Kfc3iBZ (L_TaiwanPlaz)
: 若使用者提出新的訴求,應依據訴求內容與板主進行溝通。
新的訴求昨日已經補寄給Linkou板板主,已讀卻未回覆,也未處理。
還請Linkou板板主依法秉公處理板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