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不服 Keelung 板主 iceskycoldly 水桶之判決(回信)

作者: hotanger (a feng)   2015-06-11 23:15:12
※ [本文轉錄自 hotanger 信箱]
作者: iceskycoldly (快快樂樂瘋下去)
標題: Re: 請解禁言
時間: Thu Jun 11 17:00:34 2015
不好意思,
板規無法針對"所有"行為都"全部"羅列上去,
板規1內的相關的制定在於避免板上亂板行為的發生,
並不會因使用的是數字或符號圖案,
發生地點是文章標題、文章內文還是推文而有所改變。
相關推文的亂板行為在過去也造成部分板友的不適,
此次你的推文行為,也一樣有接獲到板友的反應,
看來覺得是亂板行為的,相信絕對不是只有我一個人。
不過,根據彼此目前溝通的過程,
看來雙方對於此推文行為,
也就是 "兩分鐘內,重複文字,連推6篇" 的行為認知上並沒有共識,
若還有異議,那可能還得請你利用其他管道申訴,謝謝。
※ 引述《hotanger (a feng)》之銘言:
: ※ 引述《iceskycoldly (快快樂樂瘋下去)》之銘言:
: : 不好意思,
: : 相關類似的亂板行為之前在板上也發有過,也被公告水桶了,
: : 還請參照 #1Jg1EsLO #1J_SPNhD #1JvBjNiv
: : 針對你的推文,
: : 有著時間過近、內容一樣、與該文章無明顯相關、重複性過高,
: : 已屬屬亂板行為,依照板規1水桶14天。
: : 若來還有其他異議還請利用其他管道申述,謝謝。
: 時間過近 內容ㄧ樣就算鬧版?哪是你覺得吧!
: 而且請你告訴我版規哪ㄧ條有規定不能在不同篇
: 推同樣的字? 依版規第一條來看只有很籠統的兩
: 個字「鬧版」而已,然後不要跟我說之前有判例
: 那是他們不仔細看版規 傻傻的被桶不去申訴!最
: 後「你覺得呢」我ㄧ點都不認為是無意義,我只
: 算是在反問原po的想法而已!這樣的回答版主
: 滿意嗎?所以請盡快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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