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協調成功] Fw: 三蘆版-水桶申訴 (來往信件)

作者: miketk (麥仔茶^O^)   2015-10-30 23:25:06
※ [本文轉錄自 miketk 信箱]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標題: Re: 三蘆版-水桶申訴
時間: Fri Oct 30 23:07:16 2015
※ 引述《miketk (麥仔茶^O^)》之銘言:
: ※ 引述《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之銘言:
: : 債券 為一有價物品
: : 故
: : 並非單一活動或是人員參與的事件
: : 因此兩者不能互相比擬
: : 本此處分推文 係於今日廟會活動的討論內文
: : 該廟會活動是由新北市政府以及 蘆洲居民所舉辦以及參與的活動
: : 屬於在地的民生與文化之一
: : 對三蘆居民有特定意義存在
: : 在地政府並配合民情風俗 舉辦宗教文化 廟會遶境活動
: : 更可證明
: : 廟會活動對於三蘆居民的實質意義
: : 您以〝垃圾〞乙詞
: : 對於三蘆在地文化活動 挑釁謾罵
: : 本人認定其對三蘆地區之文化人文風俗 有挑起爭端之情事
: : 符合置底規範
: : ┌─────────────────────────────────────┐
: : │ 文章代碼(AID): #1JwnroB- (BigSanchung) [ptt.cc] 發文需知 - 2015.01.01更? │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gSanchung/M.1407917426.A.2FE.html │
: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 : ● ★ ! 8/13 VOT1077 □ 發文需知 - 2015.01.01更新
: : 2.請勿於文章或推文中發表色情、違法、暴力、挑釁、謾罵、人身攻擊等內容
: :  嚴禁發表違反善良風俗之文章或不雅連結;禁止討論任何違法相關內容,如盜版
: :  發表情緒發洩文章時,請勿人身攻擊或挑起任何爭端
: : 給予水桶處分
: : 並無失當
: : 又 該前幾次推文
: : 噓 miketk: 垃圾宮廟一堆。 05/31 22:16
: : 推 miketk: 還有人說宮廟不是毒瘤 (攤手) 03/23 06:38
: : 您與本次被處分推文內容不同
: : 第一次 則與您所說 垃圾債券一般
: : 形容物品
: : 第二次並未直接對於特定宗教或物品謾罵
: : 與本案並無相關
: : 以上說明
: : VOT1077 2015/10/30 22:54
: 你好:
: 版主你也太好笑了吧..根本是強辯.
: 你為了不爽宮廟活動被批評就強詞奪理.
喔~ 這是你的觀感 我不予置評
但我不承認這樣的指控
: 況且再退一百萬步來說, 版規二初犯為警告.
版規亦規定
4.初犯刪文記警告,警告後再犯則水桶伺候,違規情節嚴重者直接水桶處置
該推文已經對三蘆居民既有的文化與活動參與 有嚴重的謾罵情事
而非理性討論
如同
● 22 m22 9/15 VOT1077 □ [公告] ballyman 發表挑釁言論 / 水桶365天
┌─────────────────────────────────────┐
│ 文章代碼(AID): #1Lz_JU9A (BigSanchung) [ptt.cc] [公告] ballyman 發表挑釁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gSanchung/M.1442313438.A.24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4 Ptt幣 │
└─────────────────────────────────────┘
本案例一般
直接對三蘆居民謾罵
然您 僅係推文評議
故僅處分180天水桶
: 你一次就水桶180天,很明顯的剝奪我正常使用三蘆版的權利.
: 舉個例子:九把刀前陣子批評邱毅是政治垃圾也是被判無罪.
: 足證垃圾雖是負面形容詞,也絕非到漫罵挑釁之程度.
至於其他法官判決 很抱歉 本人既非法官
也沒看過判決書
相信 您也非九把刀
該判例是否適用 我想有很大的空間
我也無法有任何評論
以上
VOT1077 2015/10/30 23:06
: 很遺憾版主為了維護宮廟擾人之活動做出這樣不理智的判決
: Miket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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