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台中板Liumi對JackeyChen之水桶判決

作者: talk520 (透可520)   2016-04-11 21:22:52
#1L7H8JOZ (L_TaiwanPlaz)
三、申訴/檢舉流程
(1) 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檢舉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檢舉文,申訴/檢舉前請先確實溝通,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檢舉,
除不予受理外,判處水桶一週。
(2) 檢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轉錄至本板做為判決依據 (如涉個資可寄給組務),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檢舉。
(5) 申訴/檢舉 案相關證據,請轉錄至組務板後,以大 T 更改文章標題,
格式如下:
[申訴] 不服 BigBanciao 板主 talk520 水桶之判決
[證據] 不服 BigBanciao 板主 talk520 水桶之判決 (原文)
[證據] 不服 BigBanciao 板主 talk520 水桶之判決 (公告)
[證據] 不服 BigBanciao 板主 talk520 水桶之判決 (信件 / 水球)
[檢舉] talk520 違反組務板板規
[證據] talk520 違反組務板板規 (文章 / 推文)
如申訴有兩案以上,請以不同的文章標題作區別。
(10) 本組不受理案件如下:
程序不符者,組務得通知使用者於 72 小時內補正。
若仍未補齊資料,則不受理該申訴案。
#1L7HH6Tr (L_TaiwanPlaz)
一、發文前請先詳細閱讀本板板規,了解各發文種類之
相關規定。未按標題格式填寫者一律不予以受理。
使用者未依文章標題格式填寫,
請於 72 小時內補正,
逾期則終止受理。
※ 引述《JackeyChen (一定要配溫開水)》之銘言:
: 申訴人:JackeyChen
: 被申訴人:Liumi
: 看板板名:TaichungBun
: 申訴訴求:解決30天水桶判決及退文
: 申訴內容:台中板的板規其中一條,「交易文」於15天內只能發一篇,否則水桶30天
: 本人於105年3月8日以手機發了一篇交易文,但因為內文的網址格式錯誤
: 而手機編輯文章不熟悉(至少ctrl+y刪除一整行這部分我不知道怎麼用)
: 所以本人立即將該文予以刪除,並重新發一篇網址能正確讀取的文章
: 結果該板Liumi網友以本人違反上開規定,予以水桶30日
: 考其規範意旨,無非係防止網友亂板,或以手動置底方式宣傳廣告
: 但本人於同日發現錯誤後,立即刪文,足認並非惡意,且無手動置底之情
: 況就結果論而言,板上還是只留有一篇我發的交易文
: 然該Liumi網友仍堅持己見,認事用法顯然違誤
: 為此請求解決30天水桶判決及退文
: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作者: talk520 (透可520)   2016-05-02 13:28:00
逾 72 小時未補正,終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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