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I-Lan 板板規 5B 合理性?

作者: teruhiro (kohiro)   2016-12-08 10:46:06
小組長、I-Lan 板板主您們好:
對於 I-Lan 板板規 5B,我有一些質疑,這條板規是這樣的:
前項所稱商業文章,
發文者限定上線次數須滿100次,發文次數須滿20篇,且退文次數不大於2。
日前我因為違反此條板規,遭到停權,我覺得很不滿,
但是本篇我並沒有要申訴復權的意思,只是想請教:
今有某甲,
上線次數 256 次,
常在各板言不及義、擦邊球地引戰,
發文次數 65536 篇,退文次數 1。
又有某乙,
上站次數 256 次,
平時潛水,很少發文,但是每發文都為板友確實解答問題,安分守己,不亂不鬧,
發文次數 17 篇,退文次數 0。
今日某甲、某乙都來 I-Lan 板發表一篇家中二手物品出清買賣文,
想說年關將近,出清不用的東西,讓給需要的人,物盡其用,貨暢其流,結果:
前者沒事,
後者被板規 5B 停權水桶 21 天,
試問板規 5B 此約束的合理性就以上兩者而論,是否合理?
又,今有某丙,
上站次數 256 次,
在他板累積發文次數 21 篇,內容四平八穩,沒大好,也沒大壞,退文次數 0,
但是若他來 I-Lan 板每兩天專只發表交易文,
同時合乎板規 5A 與 5B,沒事,但顯然只想把 I-Lan 版當 forsale 用,
比照某乙,只是因為發文次數未達一個死板的門檻,
於是被停權,是否合理?
以上問題,我希望與小組長與版主討論有關板規 5B 之處,
即在於以「發文次數」約束買賣文發表,
不符者通殺,一律限制發言 21 天,
是否有欠公允?
作者: qaz7788123 (水晶仔)   2016-12-08 16:28:00
我是這樣認為的,對事不對人,發文符合板規就可以,不符合就刪文水桶,甲乙丙帳號的發文風格不在我考慮的範圍。引戰之類的要靠主觀判定,但是資格條件數字化寫的十分明確,發文前詳閱板規應該可以防止類似事情發生。我先下班,回家再講講文章數的部分。文章數規定在我上任之前是30篇,處水桶0~28天,執行時多以刪除文章+水桶0天,但違規文章數仍舊很多再我選連任時提出政見,門檻降至20篇,但水桶一日起跳之後J板主有統計違規事項,我們再依數據判決水桶天數成效佳的就慢慢將天數下降,不佳的就加重天數但仍會在板規所寫的天數範圍內另外分類選交易後,有附註一條如未符合5-b/5-C可交由我來代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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