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eruhiro (kohiro)
2016-12-08 10:46:06小組長、I-Lan 板板主您們好:
對於 I-Lan 板板規 5B,我有一些質疑,這條板規是這樣的:
前項所稱商業文章,
發文者限定上線次數須滿100次,發文次數須滿20篇,且退文次數不大於2。
日前我因為違反此條板規,遭到停權,我覺得很不滿,
但是本篇我並沒有要申訴復權的意思,只是想請教:
今有某甲,
上線次數 256 次,
常在各板言不及義、擦邊球地引戰,
發文次數 65536 篇,退文次數 1。
又有某乙,
上站次數 256 次,
平時潛水,很少發文,但是每發文都為板友確實解答問題,安分守己,不亂不鬧,
發文次數 17 篇,退文次數 0。
今日某甲、某乙都來 I-Lan 板發表一篇家中二手物品出清買賣文,
想說年關將近,出清不用的東西,讓給需要的人,物盡其用,貨暢其流,結果:
前者沒事,
後者被板規 5B 停權水桶 21 天,
試問板規 5B 此約束的合理性就以上兩者而論,是否合理?
又,今有某丙,
上站次數 256 次,
在他板累積發文次數 21 篇,內容四平八穩,沒大好,也沒大壞,退文次數 0,
但是若他來 I-Lan 板每兩天專只發表交易文,
同時合乎板規 5A 與 5B,沒事,但顯然只想把 I-Lan 版當 forsale 用,
比照某乙,只是因為發文次數未達一個死板的門檻,
於是被停權,是否合理?
以上問題,我希望與小組長與版主討論有關板規 5B 之處,
即在於以「發文次數」約束買賣文發表,
不符者通殺,一律限制發言 21 天,
是否有欠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