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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7 22:47:03※ [本文轉錄自 I-Lan 看板 #1PQwQpZn ]
作者: drhkc (大納言清澄) 看板: I-Lan
標題: Re: [板務] 贈送文爭議說明
時間: Mon Jul 17 01:47:28 2017
: 贈送幾乎都是不求回報的贈送
: 兩者差別在於
: 轉讓被轉讓者得付出金錢等代價才能拿到使用權利,轉讓者可以擺脫合約甚至拿回押金等
: 但贈送者根本沒拿回任何東西,就只是單純將贈送物無償贈送
: 奇怪? 贈送到底為何可以凹成商業行為? 板主能說說嗎?
贈送你要說不求回報,以唯物論來說真的是這樣,
但心靈層面來說,這就說不準,
先說我不是指責被水桶的人是這樣,
但有沒有聽過人花錢買心安?這也是一種交換行為,
只是用有形的東西去換無形的東西,
聽不聽得下去無所謂,針對這種問題,你要說我硬凹,那我也只能擔起罵名,
贈送是眾多轉讓情形下的一種情況,
今天我有制止轉讓的義務,我看到了去處理是理所當然,
論私心我認為這是很苛刻沒錯,
但你要說我主觀,難道你就不主觀?
規則寫在那裏,大家有爭執,開放大家投票議決,
不要拖到七天投票,我知道結果會是壓到性的,
早點投完,早點把人從水桶放出來,
改完這個規定,問題通通可以獲得解決。
: 講難聽點現任板主這作法,有不少比例只是為了自己管板方便
: 根本不顧宜蘭板的死活
: 你這此例一開以後到底誰敢贈送?
: 板上交易文自從有置底文後就少很多了
: 這數量根本不需要再做任何措施去減少
: 照原板規和標準去認定判決即可
: 好了,可以認真回答我為何贈書是商業行為了嗎?
從板主的位子上來思考,當然希望管板方便,
說我不顧宜蘭板死活,你要的活是哪一種活?
贈送書為何是商業行為,第一段黃色字已交代。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6-07-17 02:16:00跟某F再一起久了好像就會變這樣很多法條寫得模糊是因為有些小違規不處理也罷是要讓執法者有更多執法空間結果現在卻用最壞的去判定?還大言不慚的說已經桶最少天數三天了選出這板主真的很悲哀
照版主的說法,那公益團體是商業行為不就要繳營業稅?
商業行為成立的要件:1.必須以營利為目的,若以服務為目的不回報者則不屬於商業行為,如慈善機構,<捐贈>版規5-A裡的轉讓,前提是商業行為,贈送應該不屬於商業行為的轉讓,但版主要怎麼解讀他的權力啦
作者:
jacky0122 (Goldenmad)
2016-07-17 03:41:00那你講擔起罵名吧。事情失控成這樣,都是你無限上綱造成的
作者:
achild (意志鋼鐵般堅強)
2016-07-17 03:52:00試問所謂獲得的心靈層面是要如何去判斷?明明就難以辨別的東西實在不懂為何要這麼糾結跟執著 只覺得是為反而反了
作者:
rkbey (Kai)
2016-07-17 06:00:00為什麼要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
你跟那個愛發公民文的人好像喔, 很簡單的事情,硬要講一些莫名其妙的廢話
作者:
kavalan (飄雨蘭城)
2016-07-17 07:03:00贈送到底跟商業行為有什麼關聯性?就算贈送東西獲得心靈滿足, 我不認為有何不可, 第一次看到版主在限制這種事情的
作者:
css (new css)
2016-07-17 07:10:00凹相難看!!!
作者:
Lanese (蘭斯)
2016-07-17 07:20:00那用無形的東西換無形的東西算不算商業行為?
作者:
lolicone (∥○△○∥)
2016-07-17 09:16:00硬凹...
作者:
crasay (crasay)
2016-07-17 09:30:00認錯修正不就好了,不要一直硬凹
作者:
shuta23 (心情和天氣一樣)
2016-07-17 09:40:00交換行為不完全等於交易
作者:
linlin57 (linlin)
2016-07-17 10:03:00讓事情快落幕
無形的只能你來判斷=板皇跟F一樣空講一些學術理想理論的部分忽略現實層面
作者:
lolicone (∥○△○∥)
2016-07-17 10:48:00重新看了一下文章 一堆教科書上的用詞根本活在象牙塔
wiki 定義:看似很有道理內容卻一堆廢話,就稱之為幹話宜蘭版版快被優質公民和版主深化成幹話版了,哈哈哈
作者:
kavalian (那個瘋子給我閉嘴)
2016-07-17 11:36:00贈送不算商業行為啊,只是當初為了版務管理歸類在交易文罷了。這是看板取向的管理方式,用現實生活去理解會有誤差。
作者:
lynx (冠)
2016-07-17 11:48:00誇張
作者:
s899456 (熱到歪頭)
2016-07-17 12:04:00錯了就錯了,硬ㄠ難看...
作者:
poptea (泡泡茶)
2016-07-17 12:18:00其實捐血文也該被禁 XD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6-07-17 12:18:00其實凹成這樣也很難看,能力不足就算了,還不肯認錯乾脆下台換人做吧
雖然不認同他這次行為 但他是民選出來 有主官裁量權而且依據盧梭思想 比威權時代 他更有主官裁量權我們透過民選將權利轉移賦予他 他有權行使裁決但未避免前幾任版主經驗被冠上 所以引進海洋法審議制
但是他是透過選舉機制 不是依靠武力奪權 本就合理民主有個規定 當意見分歧 少數服從多數 但有例外某些真理科學東西 不能人為表決決定 這是謬論 不說了開放公民投票 透民公開增加客觀性說服力 避免版皇論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6-07-17 12:28:00有人又在講幹話了…護航不是這樣護航的
但在後現代主義 盧梭論點又被反駁 好了 不再多說了誰跟你護航 你不想聽就是幹話?誰比較無理 非理智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6-07-17 12:30:00整個過程硬拗不認錯+不聽多數民意?談民主?說笑嗎
作者:
jacky0122 (Goldenmad)
2016-07-17 12:30:00你別來亂了好嗎?贅詞冗言一堆,看了就煩。
所以納粹也是多數民意 但算民主嗎?看看後現代怎麼說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6-07-17 12:33:00X納粹?哈哈 那跟這能比嗎?舉點正常案例好嗎拜託你講白話點,講一堆話根本沒重點
作者:
jacky0122 (Goldenmad)
2016-07-17 12:38:00我看公民運動最該學的就是精簡文字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6-07-17 12:39:00版規搞什麼哲學阿
作者:
jacky0122 (Goldenmad)
2016-07-17 12:40:00搞不好是分身ID……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6-07-17 12:44:00民主就是一群在圈圈的人在玩der進不去圈圈不配談民主?
作者:
lolicone (∥○△○∥)
2016-07-17 12:45:00比教科書還沒參考價值的幹話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6-07-17 12:45:00拜託某f 可以說話白話點嗎?
作者:
lolicone (∥○△○∥)
2016-07-17 12:46:00用手機看bbs真好 黑一片就知道沒有看的必要
作者:
amao969 (弱智浩呆這個有沒有銹蝕 )
2016-07-17 12:47:00主官裁量權...我笑了!你乾脆講有統治權好了!先去搞清楚什麼是主官裁量權 再來討論板主是不是主官!別這樣無限上綱喔!
作者:
HTMLin (阿銘)
2016-07-17 12:48:00硬凹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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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7 12:50:00宜蘭版也要有皇帝制?,選出來都不能罵不能換?
作者:
lolicone (∥○△○∥)
2016-07-17 12:50:00某f根本把民主的定義給曲解的很嚴重真正的民主是憲政民主才不是他那套被宰割的民主 麻煩書不要讀一半就來亂了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6-07-17 12:51:00喔喔~~~要不要宣佈宜蘭版戒嚴阿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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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7 12:51:00某人的民主要先思想審核,審核不過當然無法理解?
作者:
Dusha (Dusha)
2016-07-17 12:52:00版主你這樣會不會太joke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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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7 12:52:00白色恐佈了?法條任意解釋?看不爽就能桶嗎?
lol講對 所以批踢憲法大綱是同意書講中華民國律法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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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7 12:53:00到底是邏輯有問題,還是中文不好看不懂板規把贈送當商業行為真的很好笑,世紀笑話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6-07-17 12:54:00要這樣上綱的話版主的服務也是一種商業行為呢版友的發文全都是商業行為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6-07-17 12:55:00為了方便管理,可考慮戒嚴D大你那點我有問,但版主以上未回答
所以根據L大邏輯 版規遵照中華民國法律 各位看法呢?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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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7 12:56:00尚未回答
作者: lin0817 (lin0817) 2016-07-17 13:16:00
問一下,哲學不是要用論證來闡述問題本質與解決問題? 那可以用被反駁的論點來論證? 難到批踢的版規定能與國家憲法相斥? 另外有哪個論證是說贈送行為等同商業行為呢?要合理論證請直接就問題本質論證,而非打擦邊球,根本沒回答到本質(贈送=商業)。
作者:
Dusha (Dusha)
2016-07-17 13:18:00我發覺有些人就愛搬弄名詞,實際上根本不知道在講什麼。公民 憲政 後現代 哲學 邏輯...不要侮辱這些詞彙了
作者:
BADXO (我是一根香菸。吸我吧。)
2016-07-17 13:26:00亂桶之後開大絕說你只能擔起罵名 現在怎不吠了 金見笑
作者: ninggo (穿著褲子的男人) 2016-07-17 13:27:00
大是大非的事情凹成這樣真難看
作者:
BADXO (我是一根香菸。吸我吧。)
2016-07-17 13:33:00講得好像被罵好委曲,他馬的欠幹啊 敢濫用職權還怕別人嘴逆
作者:
lolicone (∥○△○∥)
2016-07-17 14:05:00少在那邊斷章取義 我只是吐嘈你對民主的認知非常缺乏,卻自己為是的爛行為。自以為是(錯字)
作者:
ilovettb (我愛踢踢逼)
2016-07-17 15:37:00我送書 我心靈解放了 我能上天堂 所以是交易無法可罰 ==> 由板主視情況直接刪文不另行公告看到這句話就知道 這個人的心態是什麼了大剌剌 在公告講這個了 你們這些鄉民還敢抗議我捐血 捐血中心給我牛奶喝 <== 交易文
作者:
lolicone (∥○△○∥)
2016-07-17 15:57:00還說等投票結果出來 才能放出水桶,這什麼歪理 ? 被水桶的板友無故被桶請問板主要怎麼賠?還是想裝死當作沒這件事?
ttb觀點在人文宗教群有新觀點 助印也算功德 一種交易所以某些宗教愚昧教導人殺生可以助印贖罪 功過相消我是不認同助印送書 可以消多少 但是可以導正風氣
就像有人說全民吃素 社會變祥和 抗地球暖化一樣因為有人說大家懂佛經行佛道 社會風氣就會改變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6-07-17 18:08:00可以別講幹話嗎
作者:
jacky0122 (Goldenmad)
2016-07-17 18:17:00我下屆出來選版主,政見就是永桶狗屁公民運動之人
作者:
amao969 (弱智浩呆這個有沒有銹蝕 )
2016-07-17 18:21:00找個台階下台去吧!別再凹了!
還是順著風向解桶吧!說什麼都沒有用 大家都有主觀想
簡單的小問題能鬧這麼大我也覺得頗奇妙,我建議再找一個版主一起管版,至少遇到事情可以討論或是分擔
法 沒人有客觀辯證 只能順風向(但我不贊同贈送=轉讓再找一個版主 可以 但有辦法像現在這位開明客觀能給大家理性討論申辯的空間嗎?還是回到版皇時代?
哎呀,不小心插到了,不好意思請問一下所謂的板皇時代是指哪時候呢?
只要能延續民主公民素養版風 歡迎(拒絕回到獨裁時代
現在就很版皇啊在宜蘭版泡那麼多年第一次看到板主這麼獨裁
試問宜蘭版歷代版主 哪位讓大家推文投票?給大家討論?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6-07-17 18:47:00沒投票的倒是有,但最獨裁的就這個,沒有之一
作者:
amao969 (弱智浩呆這個有沒有銹蝕 )
2016-07-17 18:47:00某F開地圖砲了!是在提油救火 開新副本嗎?
作者:
iitt (屋漏偏逢連夜雨)
2016-07-17 18:48:00分為有償的轉讓和無償的贈予,不就得了?何必複雜化?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6-07-17 18:48:00結果現在卻神隱不敢回應了,晚點大概也是裝死吧
版規2-G後來改的加上30字心得就是有人建議開投票來的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6-07-17 18:49:00反正跟某f一樣,錯也要死凹到底就是了
沒投票?你現在是怎樣?要開戰?我時間多得是沒關係?
作者:
jacky0122 (Goldenmad)
2016-07-17 18:51:00這種就是典型的豬隊友
作者:
amao969 (弱智浩呆這個有沒有銹蝕 )
2016-07-17 18:53:00某fㄧ下說現任板主桶人的規則是主官裁量權 一下又說現任板主開明客觀 我真的是搞混了......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6-07-17 18:53:00推文投票? 一開始根本沒打算做好嗎我不去吵那篇,最好他會推文投票知道站不住腳才肯做,這值得推? 你在說笑話嗎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6-07-17 18:54:00況且被桶得那個,被白桶三天,又有得吵了你可以請你朋友趕快下台嗎?
作者:
amao969 (弱智浩呆這個有沒有銹蝕 )
2016-07-17 18:55:00下台+1
作者: lin0817 (lin0817) 2016-07-17 18:59:00
呵呵…宗教哲學出現了,看來我是否要搬出贖罪券來了!你都說贈送等於交易,那也就是商業行為。那無償與無私等詞可以刪除,因為一切都是有償…。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6-07-17 18:59:00當初7/15水桶公告底下就有人問了真有疑問那時就要處理了,在po一篇澄清文被嗆翻才投票這跟我說是民主? 這哪國的民主阿當板主到底算不算商業行為阿d板主靠選上板主得到了爽度,好像也是種交易行為?
作者:
iitt (屋漏偏逢連夜雨)
2016-07-17 19:12:00要罷免板主,要到boardcourt。
作者: lin0817 (lin0817) 2016-07-17 19:16:00
他確實透過交易得到主官裁量權;民選將權力轉移(交易)給他,所以贈送也算是交易(觀點真理),雖然多數不同意,但與真理相斥就是民粹。投票只是民主程序做法而已
作者:
kavalan (飄雨蘭城)
2016-07-17 19:17:00贈送東西也要被桶, 真的是頗呵, 讓人大開眼界
F不出來說說嗎 誰第一篇推文投票?心得30字投票才相去不遠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6-07-17 19:26:00話說回來,為何不用系統投票?這投票真的需要用到實名制?
我覺得推文投票是對手機使用者較友善的方法跟民主沒有直接關係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6-07-17 19:27:00對耶,手機不能用系統投票
版主英明,原來隔壁阿姨送菜給我家,原來以為是敦親睦鄰,沒想到她也是另有所圖,謝謝版主開示,下次他敲我家的門,我會潑她一桶水讓她冷靜冷靜的靠北推錯篇XD
作者:
iitt (屋漏偏逢連夜雨)
2016-07-17 20:20:00我用moptt投票過好幾次,投到都有點煩了...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6-07-17 20:57:00安安,八點了,板主好像還沒想清楚怎面對?之前都很快回也很嗆,現在反而龜縮了?
作者:
lolicone (∥○△○∥)
2016-07-17 21:15:00板皇有說他十點前會上朝說錯 是10點以後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6-07-17 21:18:00剛看一下在發表了????他還累積一堆問題尚未回應耶
作者:
lolicone (∥○△○∥)
2016-07-17 21:20:00等PO文囉 PO出來才能看他到底要表達什麼 雖然大概能猜到 會說什麼就是了XDDD
未看先猜我也不想這樣 罵名我來承擔自己搞的本來就自己承擔啊 是很偉大還是很委屈
作者:
lolicone (∥○△○∥)
2016-07-17 21:37:00你這樣等下推文這個梗就不能用啦(誤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6-07-17 21:38:00板主po文了,但他不想面對真相
作者:
lolicone (∥○△○∥)
2016-07-17 21:42:00他還是覺得贈送文違規 擺明就是認定被桶的那個人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