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7H8JOZ (L_TaiwanPlaz)
(1) 申訴板主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非被處分人,欲申訴板主處理板務作為則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
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申訴前請先確實溝通,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
除不予受理外,判處水桶兩週。
(10) 本組不受理案件如下:
1.於本組或組內看板違規日期超過 60 日以上案件。(含60日)
2.程序不符者,組務得通知使用者於 72 小時內補正。
若仍未補齊資料,則不受理該申訴案。
缺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
請於 72 小時內補正(直接轉錄於本板),
逾期則終止受理。
※ 引述《Galvus (高糖優適)》之銘言:
: 申訴人:Galvus
: 被申訴人:benny0125
: 看板板名:PingTung
: 申訴訴求:請屏東版版主解除禁言一年之限制
: 申訴內容:
: 小組長您好
: 小妹一向是非常守規矩的版友
: 只是前些日子無緣無故被屏東版版主禁言一年
: 接下來又莫名其妙被屏東版版主查詢多重帳號
: 可是小妹只有這一個帳號而已
: 而且小妹在屏東版也沒有違反什麼版規
: 所以特地上來申訴
: 懇請小組長鑑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