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Kaohsiung板gghost1002水桶3650天

作者: cjol (勤樸)   2018-05-05 10:16:34
申訴人 :CJOL
被申訴人:gghost1002
看板板名:Kaohsiung
申訴訴求:撤銷#1QoEJ37l (Kaohsiung)水桶處分
申訴內容:
一.事實經過
本人在4/06因之前的刪文處分在此提出申訴#1QnlhLK4 (L_TaiwanPlaz)
4/07在高雄板馬上已違反該版版規6-2、6-6
被水桶十年#1QoEJ37l (Kaohsiung)(如附件1)
但因為g板工不肯理性溝通,之前已經有信件說不能給他來信
前高雄板主也因為如此被開過罰單#1QW32jq8 (Violation)
去信另一位板主超過3天未獲回應(如附件2)
故來此提出申訴
二.申訴理由
1.對超過30日的文章已無處分權限
A.依當時板規#1PJlafuy (Kaohsiung)(如附件3)
超過30日之違規僅刪文不作處份:
a.板規#1PJlafuy (Kaohsiung)
[檢舉區]
1. 檢舉推文每月1日刪除。
2. 超過30日之違規僅刪文不作處份。
3. 非關檢舉相關事項板主可隨時刪除。
PS:避免有人偷改,當時板規已留備份
b.該公告於4/7處罰,以30日計,則3/9之後的行為方需懲罰
該公告處罰9篇文章,僅3篇係3/9之後文章
2.故意積案以累犯處10年水桶
A.查板上對於第一次犯行,對其他板友有警告
一次積案數次予以重懲,未符公平原則。
那之前不處理都是瀆職囉
B.處罰前一天方才申訴g版工,第二天即10年水桶
顯係公器私用達私人目的
3.違反6-2部分,板工舉證不充分
板工僅以信箱轉錄文章為由認定未他人同意轉錄
按舉證責任,版規如無明訂,版方則需主動舉證
個人信箱部分內容:
【郵件選單】 批踢踢實業坊 看板《Gossiping》
AMGC43 R: [新聞] 屁孩開媽媽BMW運毒 遇警攔檢當場嚇呆
ytkuang R: [新聞] 拉K看管軍械庫竟睡著 上兵被判刑
Sunny821210 R: [情報] 高雄捷運106年12月運量
Mytsb2421 R: [新聞] 好消息!高捷營運近10年今年首度加薪
bbcOG Re: [問題] 高雄車展值得去嗎
審視信箱目前至少有AMGC43、ytkuang、Sunny821210、Mytsb2421、bbcOG的轉錄文章同意
之信件。
基於不自證己罪與私人信件故不予公開,還請版方公布證據,否則撤銷處分
4.違反6-6部分,顯係栽贓
規定新聞限定一人每日最多一篇
但g版工以前後新聞間隔不到24小時並罰3650日水桶
顯有故意栽贓報復之前申訴之意圖
後雖更改理由,仍維持3650日處分
三.還請撤銷處分,嚴懲瀆職者
該板工事後在本版查詢多重帳號,經解釋仍一意孤行
有藉ptt資源以達私人目的之嫌
其嚴重曲解版規濫罰板友打壓言論,還請予糾正
ps:訴訟期間,版方如果願意改進,改判公正處分
這邊也樂意撤回申訴,避免組務困擾
但具以往的溝通經驗,恐怕有人很難聽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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