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認為板主他就是主觀意識的刪除我的文章,
公告文底下確實很多網友支持水桶我這件事情,
可是身為一個板主必須以客觀的角度去評估當事人,
是不是違反板規,而不是從眾,就對當事人的行為做處分。
針對我打的那兩句話,我認為是一般人可以接受的範圍,
憲法保障我們言論自由,我打這兩句話的意思是,
事情必須很嚴重,政府才看的到,政府看到了才有機會改變,
就像是職場很多勞安事件,往往大家都是輕傷,政府就不會重視,
像是之前蘆洲運動中心、台北101,都發生工人死亡,
就是因為有人死亡事情很大,勞檢馬上去稽查不是嗎?
身為一個板主,針對板上的文章去檢視有沒有違反板規,
不就是你們的職責所在嗎,為什麼要網友寄信才願意去處理,
而且我那篇文章底下,網友們完全符合板規,
● 禁止多次無意義推∕噓文。例:張爸文、廣告文、酸文。
他們完全沒有針對我的文章去討論,就對我亂噓文,明顯違反板規。
妳這次不就自我意識下判斷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