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對高雄版版主simonjen申訴一事證據

作者: bagaroach (JIMMY)   2019-08-26 11:39:17
※ [本文轉錄自 bagaroach 信箱]
作者: simonjen (狂)
標題: Re: 檢舉多次指我為網軍
時間: Sun Aug 25 21:39:25 2019
您好:
如果您覺得名譽受損,請尋求中華民國法律,如果判刑確立,那我會依1-4違反
中華民國法律處水桶 1 年。
既然自承跳板那跳板依據就是你的自承,
那也請提出目前非跳板的依據這是你現在需要做的。
心證這種東西,是很奇妙的。
當您承認違規時站方採取的就是自承違規部分的可信度高於
您說您沒違規部分的可信度,
畢竟說謊讓自己無罪的可能高於說謊讓自己有罪的可能,所以當兩者矛盾時
會參考兩者立論下是否有動機說謊。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 引述《bagaroach (JIMMY)》之銘言:
: 公告文底下不處理6-1,換言之,可以在那邊公開抹黑造謠任何人,因為公告文底下不處
: 理?
: 至於跳板不處理,我也只能笑了,那是否請你提供跳板證據?畢竟目前只有我的自陳,那
: 麼我現在陳述我已經到台灣了,請處理或者是提供我跳板證據,謝謝
: ※ 引述《simonjen (狂)》之銘言:
: : 您好:
: : 公告文底下不處理 6-1 規定,煩請提出非公告文底下的指控,感謝。
: : 另外地方板組務規定:跳板帳號是不處理申訴。
: :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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