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二] TaichungBun新增的2.7判斷標準容易失準

作者: jack096 (幫撐十秒)   2020-01-18 02:45:42
※ [本文轉錄自 jack096 信箱]
作者: jack096 (幫撐十秒)
標題: Re: 我的文章是以"政治人物為主體"是怎麼判讀的?
時間: Wed Jan 15 02:56:02 2020
所以我才覺得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的作法實在有失公允
況且要桶人,為何不專心看那個人的文章是否有內容
如果單看人名,這標準OK
但又看到有雞排就放過,這樣文章裡面每個人只要加個雞排兩個字
不就容易帶過了嗎?
意思是不管文章主體性跟內容,只單看關鍵字作法
就已經沒必要有2.7這一條了,直接修改為有人名就桶意思一樣
交易文跟揪團文,本質上也屬交易。揪團或許有地域性
不過交易文,也有各類產品的交易版,也可以請他們過去就好了
卻會放過,而專注在人名上。明顯就是台中板主要就是想當和諧版
有人的地方就有紛爭,除非設為唯讀。
另外台中新聞每天一堆,七天才發一篇。等於也是限縮了台中人關心台中新聞的資訊
我不清楚台中版版主幾個,不過我昨天看是只有你一個。
所以意見上我想應該你就可以自己決定不要了,要的話就直接開投票
而不是納入考量而已。我也先聲明,申訴我會找時間PO
至少這也是給予每個板友的最低權利,只不過這權利有被弱化而已
※ 引述《nicely (你在哪裡?)》之銘言:
: 我看文章很簡單, 我沒有仔細讀內容, 我只看有沒有人名,
: 沒有人名就跳過, 有人名基本就桶了,
: 但如果我看有人名又看到是雞排, 就放過,
: 不過這樣容易有漏網之魚, 因為我對政治人物的外號不是很清楚,
: 有板友檢舉才會再注意看文章。
: 或許你覺得我這樣很隨便, 但我覺得這樣會比較客觀。
: 其實也有板友提過要禁交易文, 聯誼文,
: 這部份目前板主們覺得沒有必要完全禁,
: 但都還是有限制的, 交易要上站達400, 有效文章達100,
: 聯誼揪團7日只能1篇。
: 所以板上也不是完全禁政治文, 只要不討論人就可以。
: 感謝您提供的意見, 未來修定板規的時候會再酌參, 謝謝。
: ※ 引述《jack096 (幫撐十秒)》之銘言:
: : 我標題上主要就是空汙跟政黨長年在台中執政下派出來人選的問題
: : 空汙並非附屬,兩個都是主要討論的主題項目
: : 如果要談論政黨在台中的執政,當然必須細數人跟當時的政績跟政策
: : 畢竟執行的是人,沒有人,怎麼會有政策跟政績?
: : 只談論政績不談論時空背景跟人物為何推出此政策
: : 這已經自相矛盾的說法,我主體跟本文都在探討國民黨執政台中超過50年
: : 推派出哪些人,做了哪些政績跟政策,並且拿其他縣市做對比
: : 這很合情合理
: : 照您說說,以此內推,交易問題就可以到交易版去,何必在台中版呢?
: : 或者他們也可以開個台中交易版,何必特開一扇門給方便?
: : 90天我認為沒甚麼,而是一個判斷標準
: : 退文我不了解重要性在哪裡,之後再找時間去看。
: : 我在意的是暢所欲言的標準在哪裡
: : 而台中板先前的板規底下能夠依中華民國法律,大談闊論都不成問題
: : 加此一規定,不免讓人覺得有疑慮。如果是怕板友遇到訟棍,也不是加此規定
: : 而是更明確的請板友小心會被吉妨礙名譽的安全範圍在哪
: : 當然我知道我就算往上申訴,小組長也有權利不受理
: : 因為我看過受理條文規定,跳板不受理
: : 我想有些人就是因為這樣會亂檢舉人吧
: : 好讓某些人閉嘴90天,不可否認跳板也是防訟棍自保的一種方式
: : 雖然我在回文跟發文都知道會不會吉的邊緣在哪
: : 但我實在無法理解板主的判斷板規標準在哪裡而已
: : 由此可見,可能我跟你的立場不是同一個或者是說是我心胸狹小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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