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檢舉,使用者uhbygv45未經組務同意即至申訴相關文章推文,
> 4561 4 6/18 staff23 R: [證據]不服Kaohsiung板板主simonjen 不當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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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UwppMT8 (L_TaiwanPlaz) [ptt.cc] Re: [證據]不服Kaohsiung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592474838.A.74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28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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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uhbygv45: 非常誇張的板皇類型 去年禁中時就有夠誇張了 現在還來06/19 13:53
→ uhbygv45: 高雄板上一堆人貼陳菊還比借多 都當沒看到 有夠不要臉 06/19 13:54
違反組規
(6) 為了維護看板板面秩序,申訴/檢舉事件非當事人或板主請勿回、推文,
違者依情節輕重得予逕行刪文、退文或判處水桶兩週以上。
註:本條所稱當事人為申訴/檢舉人及被申訴/檢舉之板主。
另推文內容也違反另一條組規
四、嚴禁挑釁、謾罵、引戰、人身攻擊、誹謗、酸人等行為,
非指名暗示亦受同等處分,惡意連續推噓文視同挑釁,
違者判處水桶兩週以上。
合併水桶28天作為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