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Kaohsiung 看板 #1W1FgguX ]
作者: simonjen (狂) 看板: Kaohsiung
標題: [公告] 改判-A6
時間: Mon Jan 18 11:04:08 2021
申述方:A6
原判決:#1VrunT0r (Kaohsiung)
原文:12/13 A6 □ [問題] 澄清路家樂福以前叫什麼名字
判決:內文雖具八卦板引述之文張編號,但查該編號已無法查到該文章,但
引言引述內容具猥褻內容,依 1-8 處 退文 併 水桶 1 年。
改判:
經組務認定該個案符合以下原則:
1.猥褻內容為引述他人之內容
2.大量其他非猥褻內容
3.自行添加之內容無猥褻內容
故 組務認定無違規。故 取消 一 年水桶 併 退文。
但該認定僅限於本案之認定。#1W0TXckp (L_TaiwanPlaz)
再查 該簽名檔內容申述方自承為 八卦板文章之內容 且 全文轉錄。
故判定違反 6-5.1 故 退文。
合併上述 判決 取消 1 年水桶。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