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rvry (想搬出去!_!)》之銘言:
: ※ 引述《Leoniath (The Samual)》之銘言:
: : 使用者您僅以一行無相關判決內文之私信
: : 並未構成與板主溝通之正確信件
: : 照片本身當然是真的 我並沒有用照片是假的此理由作為判決
: : 請注意我水桶你的理由 你的爆卦是假的
: : 引用與選舉本身不相干之私人照片、編造八卦
: : 才是你被水桶退文的原因
: : 而你僅沒頭沒腦的說你照片是真的,就一行文。
: : 一沒有舉證證明自己爆卦正確,二沒有詳述自己的立場與斡旋想法,
: : 這不是一個正常申訴信件,閒聊式私信板主沒有回覆的義務。
: : 自己又板上公告文不看,板規不看,
: : 事後又寄了毫無內容的私信給我,這種狀況,
: : 試問,你要我為你開小差,優先回應你什麼?
: : 板主本就板務繁重,又逢災難事件,需要審核的文章及案件遽增。
: : 我並不認為我需要為了一個明確到不行的案件,
: : 回覆一個閒聊到不行的信件,
: : 記住,板務申訴流程,若貴使用者仍不服板主判決,
: : 下一步必須在組務板提出相關文案,
: : 而不是找連勝文競選總幹事搶先發布記者會,
: : 利用判決扭曲站方和八卦板,進行不當的政治與選舉操弄。
: : 事已至此,望貴方自重
本身爆卦造假已是事實
使用者Crvry打算挑錯狡辯到底?
我最初公告內文明明白白寫到
"Crvry 張貼訊息時間內容不符 爆卦造假 視同嚴重鬧板 退回水桶一年"
市長候選人選舉行程是必須公開的,
在處理當下該事件並無列入柯先生團隊表列,更別提時間向後之證據。
查無此事為公開選舉活動之證據,您為什麼要張冠李戴、蓄意誤導?
您以為網友無根據檢舉或爆料內容可以作為審理依據?錯了!
板主每件案件所參考的資料皆為公開資訊,必須是合法合宜的。
時間上沒有該行程、也查實非公開活動、訊息更是錯誤!
明明不是公開選舉行程,你拿來進行混合誤導就是造假。
難不成連勝文先生在廁所如廁時與民眾閒聊的照片,
也能說成是上廁所也不忘拉票,完全沒有同情高雄嗎?
不可以,該活動行為屬私人活動,與選舉無關!
您臆測您以為,請不要把這種想法用來論定別人判斷的依據。
公告內文哪一句話是說您照片假了?
但您依然像先前一樣,有偏見地認定別人想法就是要照你這樣想。
八卦板每一篇所審理的案件皆須事證符合,請加強自我公民素養,。
您在當下即被判定文章造假,從不是因為照片,請勿模糊焦點!
網友檢舉您的是挑釁、引戰高雄受災人民。
此項成立,消費受災人民試圖誤導意向明顯,故有錯當罰。
再強調一次,是您自己曲解公告內文,並非前後矛盾,理由從頭到尾只有一個。
公告內文應你所願,已完整重新說明,是非自有公斷,
其他事項,前文已敘明,便不再贅述。
望貴方知錯能改,硬凹與詭辯不是一個好公民所追求的素養。
: 原來的水桶判決理由並未提及「引用與選舉本身不相干之私人照片、編造八卦」,
: 原檢舉理由是「照片非高雄氣爆後的時間拍攝」,
: 八卦版公告之判決理由是「張貼訊息時間內容不符」,
: 從未提及「選舉活動」與「私人照片」。
: 版主據此將本人文章劣退,本人當然認定是版主對網友檢舉予以採信,
: 版主接受網友檢舉,認定本人爆掛造假,予以退文水桶。
: 現在已證明照片為真,才改口說照片是真的,
: 追加當時未敘明的判決理由,不就自己證明當初判決錯誤?
: 版主的判決理由是否前後一致請小組長定奪。
: 且本人文章中從未提及此活動是「選舉活動」,何來編造?
: 本人爆掛僅提活動存在之事實,活動本身是否為「選舉活動」應可受公評,
: 非版主與凱校聲明可定。
: 而該照片為發表於媒體版面之公開照片,
: 本人由媒體朋友那邊取得,於新聞已公開該照片後才貼出,
: 柯文哲總部也證實是自行發給媒體的行程照片,何來私人照片?
: 更何況版主劣退本人文章時柯文哲總部與凱校都未對照片提出說明,
: 怎麼可能成為退文的理由?
: 被水桶的理由,版主想好怎麼說了沒?
: 至於本人發信是否是「閒聊式私信」,純屬版主個人自由心證,
: 是否有走體制內申訴,版主這樣說了就算嗎?好大的官威呀!
: 被水桶一年誰還跟你閒聊?問你照片哪裡造假,閒聊嗎?
: 若只因為本人信件內容語氣和緩就是閒聊,
: 那何不乾脆規定以後申訴要以存證信函的形式,
: 洋洋灑灑來個幾千字才算數?
: 版主認為本人信件是閒聊性質,逕自拒絕回應,
: 本人與版主無私交,沒事閒聊嗎?
: 若版主不回信的理由是本人溝通內容過於簡單,
: 應回應告知本人要講到多細節,而非就石沈大海。
: 版主不回的理由,想好怎麼說了嗎?
: 本案已過版主回應72小時限,本人便至組務版提出申訴,
: 並未拒絕使用體制內申訴管道。
: 版主已於置底文點名本人,還跑來申訴版再次污衊,還請版主自重。
: p.s.
: 版主於文末再次影射本人找連勝文競選總幹事蔡正元發佈記者會,
: 若有確實證據還請提出,若版主只是想當然爾自行腦補就扣上這頂大帽子,這
: 種講法才是「利用判決扭曲站方和八卦板,進行不當的政治與選舉操弄。」
: 本人既不是蔡正元本人,也與其不熟識,請勿再刻意將本人與其連結。
: 至於版主判決是否失當,全案請小組長進行審理,本人將不再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