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8 ] 不服 gossiping 引戰政黑板未達標準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4-10-15 21:48:28
※ [本文轉錄自 hateOnas 信箱]
作者: iPad3 (只是個回憶)
標題: Re: [通告] 不服peterchina 引戰僅刪除 
時間: Sun Oct 12 09:53:58 2014
您好:
板主我判定 [引戰] 是有一定準則的
即,我大多都會明確標示出 [您因為這個原因,而被判定引戰]
實在非常抱歉,您無法提出確切證據 (也就是哪個句子讓您覺得有引戰)
這邊我無法先前是一種作法
(先前有指出明確句子、進而才判定引戰)
現在又另一種標準
(阿反正我就認為你引戰啊! 所以水桶)
是否往後板友會認為板主前後標準不一? 自由心證?
故,這邊我從 [一開始上任的第一天]
我這邊的處理都是一致的
※ 引述《hateOnas (你好嗎 找到你的幸福了嗎)》之銘言:
: ※ 引述《iPad3 (只是個回憶)》之銘言:
: 引戰不是僅以單一句子判定 此案看全文是引戰
: 如果你是說 哪幾句句子 我會說看完全部句子後覺得是引戰
: : 您好:
: : 這邊只要是板友來信詢問的部分
: : 只要我認為是合理的都是會幫板友處理的
: : 不知道您是否可以標示出哪幾句句子
: : 讓您認為有引戰的部分呢?
: : 綜觀的水桶記錄(引戰部分)
: : 大多數我都是會標記(用紅色)出:
: : 「沒錯!您就是因為說出了這句話,所以被我判定引戰」
: : 回到您的申訴案這邊
: : 不知道是否是有那一句用詞讓您覺得引戰呢?
: : 若是單純個人觀感:全文閱讀下來就是引戰...
: : 這... 我想萬一以後 A 使用者討厭 B 使用者
: : 然後每個人都來信「我就是全文看完覺得 B 在引戰阿,請水桶 B,洩洩指教」
: : 如此必定沒有準則、天下大亂
: : 故,這邊依然保障您的申訴權益
: : 但是還是想詢問您是認為哪一個句子讓您感到有引戰的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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