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TalkandCha (啃瓜子聊天) 組務板規

作者: GeminiMan (GM)   2015-02-19 23:59:54
一、發文前請先詳細閱讀本板板規,了解各發文種類之
相關規定。未按標題格式填寫者一律不予以受理。
二、板務檢舉請使用 [檢舉],板務申訴請使用 [申訴],
建議或討論事項請使用 [建議] 或 [問題]。
三、申訴/檢舉案,符合下列兩種情形者,得以 [速件]
作為文章標題類別,加速處理速度。
(一) 使用者遭水桶處分兩個禮拜內 (含) 者。
(二) 使用者檢舉他人文章違規需退文,板主判定
檢舉案未成立,仍不服判決而上訴者。
非上列兩種情形,使用 [速件] 作為文章標題類別,
案件不予受理,並水桶一個月。
四、非小組長以上職位者禁止使用 [公告] 或 [判決],
此類文章禁止回文,違者逕行刪文或退文。
五、嚴禁挑釁、謾罵、引戰、人身攻擊、誹謗、酸人等行為,
非指名暗示亦受同等處分,惡意連續推噓文視同挑釁,
違者判處水桶一週以上。
六、嚴禁未經同意惡意竄改或刪除他人推文,
經舉證證實者,判處水桶一週以上。
七、嚴禁洗板或鬧板,違者退文並判處水桶兩週以上。
八、於本板累積警告二次以上者將水桶一週以上,
被處份者於處分期間內,將因無法發文而喪失其
組務申訴權利。
(註:此為本板板務處分,警告有效期限為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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