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3] 不服Gossiping板主 blaz 水桶處分(信件1)

作者: diefish5566 (LOL板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6-02-09 11:28:32
※ [本文轉錄自 diefish5566 信箱]
作者: diefish5566 (TOS板阿扁&LOL板神掌)
標題: 申訴yoyodiy系列文
時間: Tue Feb 9 00:08:56 2016
板規第九條之子項認定如下
1.經認定有預謀性之集體違規行動。
註:大量相同關鍵字問卦發生時,於板主發出公告提醒後,若依然有使用者使用
相同關鍵字、或類似的「形」、「音」等關鍵字持續問卦,則判定為鬧板。
可見應在
1.大量相同關鍵字問卦發生時
2.板主發出公告提醒後
3.依然有使用者使用相同關鍵字、或類似的「形」、「音」等關鍵字持續問卦
三項條件皆達成後方可判定為鬧板
但yoyodiy關鍵字並不屬於中學關鍵字
並非水桶要件
而作為依據的該公告已經違反板規明定內容
自然不得生效
根據板規
板主要禁止 必須另行公告
而不是便宜行事禁未來系列文
板規本身並不允許板主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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