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不服gossiping/blaz判決(ilovemami)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6-03-02 02:04:43
檢舉人 :hateonas
檢舉對象:blaz
看板名稱:gossiping
訴求內容:ilovemami 超貼 水桶一個月
檢舉事由:
1.本人2/26 發現 使用者 ilovemami 之回文詢問
有沒有歐美法律專家可以告訴我。
像這種貪贓枉法的政府高層官員在美國也是被判17年然後被宣稱是重刑嗎?
認為是問卦
gun5566 當初的判決是有詢問意圖就算是問卦
不一定要有 有沒有八卦才算
所以檢舉
2 blaz 判定 未達標準
3 本人不服 寄信溝通
blaz 說是針對原標題文章援引回應 認為不構成
4 溝通完成 所以檢舉
附件
1.ilovemami 文章1
2.ilovemami 文章2
3.ilovemami 文章3
4.檢舉文
5.溝通信
6.blaz 回信
7.本人回信
8.blaz回信
9.本人回信
10.blaz 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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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註] 本組僅受理板主之行為檢舉,不受理看板違規檢舉。檢舉需檢附以下文件,檢
  附要件缺少者,將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檢舉。
一、[附01]證明文章。
  二、[附02]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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