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7] 不服 Wanted 板主 redskyfly 判決 (信件)

作者: knight0123 (風塵遊子)   2016-03-11 23:45:47
※ [本文轉錄自 knight0123 信箱]
作者: redskyfly (紅紅)
標題: Re: 聊天
時間: Fri Mar 11 23:25:35 2016
※ 引述《knight0123 (風塵遊子)》之銘言:
: ※ 引述《redskyfly (紅紅)》之銘言:
: : 那你說以後都不需要分類的意思?
: 版規本來就沒規定要分類
: 想分類的人自然會去選
: 不是由你或我來決定別人要不要選分類的好嗎
那你就上訴吧
我們做不了決定你可以交給站方
我的錯就是我被警告 以後都可以不用任何分類
也蠻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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