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4] 不服Gossiping版主blaz之判決(信件2)

作者: icq150220 (龔龔)   2016-04-12 12:26:00
※ [本文轉錄自 icq150220 信箱]
作者: icq150220 (龔龔)
標題: Re: 退回文章((已被blaz刪除) <icq150220>引戰)[問卦] 台灣需要把男
時間: Thu Apr 7 17:18:30 2016
※ 引述《icq150220 (龔龔)》之銘言:
: 最近因為神經病砍人事件很多 所以台灣政府開始想要抓神經病起來管制 魯妹剛剛
: 查了一下 刑事案件嫌疑犯人數之年齡─按性別、案類別分 DER資料 發現
: 男 / 刑事案件總計 209,222
: 女 / 刑事案件總計 46,088
: 男 / 殺人 856
: 女 / 殺人 95
: 男 / 故意殺人 767
: 女 / 故意殺人 64
: 魯妹覺得 是不是把男生抓起來管制 台灣治安會好很多啊???
我剛剛去檢舉版發現 幾個經常引用數據針對同性戀族群的都被你放過
那為什麼引用數據的我要被水桶?說一下判定的標準好嗎?
還是八卦版是個罵女性母豬 同性戀=愛滋沒事的地方
但是針對男性跟異性戀就是不可以??
這不叫雙重標準 什麼才叫雙重標準???
我引戰的標準到底在哪裡???說一下好嗎????
事實就是男性是犯罪大宗 這叫引戰??
給個解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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