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Gossiping板主blaz之判決

作者: cursedsoul (給我好員工啊!)   2016-04-13 07:37:55
 申訴人:
案件類別: 一般/速件 (速件資格請參閱組務板規)
看板板名:Gossiping
被申訴人:blaz
申訴訴求:取消被一個月的水桶
申訴內容:
究竟引戰的定義為何,是否全看板主自由心證,說我引戰就引戰?
我在八卦板一些異性戀性侵或犯罪的文章底下推些諸如「優質異性戀的日常」
(大意如此,不是每句推文都一樣)
是因恐同人士刻意張貼同性戀犯罪新聞
並於備註之處刻意將性傾向與犯罪行為連結起來以汙名化同性戀
但完全無視這類異性戀犯罪的新聞
且板主對這類備註之檢舉完全無作為
因此我用推文反諷這類邏輯荒謬得可笑的恐同人士,卻被說成是引戰
我認為blaz板主有文字獄及有罪推定的過錯。
就字面上看來我推文所用之「優質」、「異性戀」、「日常」、「沒事兒」等詞
皆屬普遍認知中中立或正向之詞語,何來引戰的成份?應該不用找教育部辭典證明吧?
同一篇水桶公告底還有因為推了「不意外」、「噁心」、「強制就醫」等等詞語就被桶
僅憑一兩個詞語就認為是引戰而桶人,分明文字獄
如果這樣的字眼算引戰的話,那以後我是不是不能說「松阪牛是優質的牛肉」、
「認真作事的優質板主」、「優質文章」、「不小心吃到蚊子好噁心喔」、
「小孩子亂衝亂跑會受傷不意外」……等也都該被水桶?
再論動機,我推文原意是要反諷,但我不知道反諷原來不在言論自由裡?
那一些政治漫畫家如魚夫、coco之類的應該都關起來了
前陣子法國的查理週刊遭攻擊、致使許多人死傷之事
在blaz板主眼中看來應該只是剛好而已
誰叫查理要畫反諷穆斯林的漫畫,引戰嘛
三論板主們的標準不一
#1N1NUjTD (GossipPicket) bignana板主認為我相似推文並未達標
板主們判決差異也太大
今天我如果好運是由bignana判的,我就沒事;我倒楣點被blaz判,我就被桶
有這麼不公平的嗎?完全看自由心證而非板規
綜上三點所述,希望撤除本人八卦板的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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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註]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者,除不予受理申訴外
,處禁言7日。
  
[註] 受板主處分者得於本組提出申訴,申訴需檢附以下文件,檢附要件缺少者,將
  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申訴:
  [證01]一、被處分文章備份。
  [證02]二、板主公告。
  [證03]三、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作者: icq150220 (龔龔)   2016-04-13 07:47:00
不意外 我也莫名被桶
作者: cursedsoul (給我好員工啊!)   2016-04-13 08:12:00
其實我最不滿的就是板主根本是集檢察官、法官、行政於一體,而且自由心證的程度很可怕說你有罪就會被判有罪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6-04-13 10:15:00
那你可以去沒板主的
作者: icq150220 (龔龔)   2016-04-13 10:18:00
我也不能接受 而且只有一個版主就能決定 台灣法官還需要三個咧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6-04-13 10:34:00
我怎麼聽說 一審一個 二審才三個啊
作者: darknight127 (松山a小蝙蝠<3)   2016-04-13 13:45:00
上次發個幽默對比文也被判政問 哈
作者: galium (拉拉藤)   2016-04-13 14:27:00
按照這種邏輯 所有用某族群影射的通通都該桶
作者: bobo0307 (淺井長政)   2016-04-14 18:29:00
根本自由心證啊 我還被桶半年勒 現在也沒小組長 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回八卦
作者: cursedsoul (給我好員工啊!)   2016-04-16 00:26:00
會不會水桶到期了還沒處理完啊?根本不知道處理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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