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6-04-22 18:11:22檢舉人 :hateonas
檢舉對象:victoryss
看板名稱:l_Talkandcha
訴求內容:
victoryss 判決結果發表後 繼續於板上發文針對原案件爭論
疑似違反組規17條
檢舉事由:
┌─────────────────────────────────────┐
│ 文章代碼(AID): #1N6V8TW1 (L_TalkandCha) [ptt.cc] [建議] 群組長同意板主違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61318173.A.80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3986 4/22 victoryss □ [建議] 群組長同意板主違反板規嗎?
《ID暱稱》victoryss (☞ ☑中间选民 ☑爱歹玩)《經濟狀況》小康
《登入次數》2849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2294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有新進信件還沒看
《上次上站》04/22/2016 18:05:22 Fri 《上次故鄉》36.236.180.214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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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註] 本組僅受理板主之行為檢舉,不受理看板違規檢舉。檢舉需檢附以下文件,檢
附要件缺少者,將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檢舉。
一、[附01]證明文章。
二、[附02]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