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試運作〈聚眾癱瘓看板正常運作處理規則〉

作者: mousepad   2016-06-08 22:35:01
※ [本文轉錄自 BoardAnnouce 看板 #1NM2oopY ]
作者: mousepad () 看板: BoardAnnouce
標題: [公告] 試運作〈聚眾癱瘓看板正常運作處理規則〉
時間: Wed Jun 8 22:33:20 2016
試運作〈聚眾癱瘓看板正常運作處理規則〉
一、本規則之目的與定義
a)為維持本站各看板正常運作,並維護理性討論交流意見的空間,特訂本規則。
b)本規則所稱之「聚眾癱瘓看板正常運作」,係指大量使用者於短時間內至特定
看板,以大量文章或推噓文(含箭頭)影響討論功能日常運作之行為。
c)本站所有看板不論使用目的、討論主題,均受本規則之規範。
二、本規則所限制之行為
a)於 A 板,以任何形式、內容,明示或暗示其他使用者聚集至 B 板(不限於
一個看板),以異常高頻率之發文或推噓文(含箭頭),影響 B 板(不限
於一個看板)討論功能之日常運作者。
b)於 A 板,以任何形式、內容,明示或暗示其他使用者聚集於 A 板內,以異
常高頻率之發文或推噓文(含箭頭),影響該板討論功能之日常運作者。
c)參與本規則所稱「異常高頻率發文或推噓文(含箭頭),影響該板討論功能
日常之運作」集體行為中之個別使用者。
三、板務相關人員申請與審核
a)由前述討論功能之日常運作受影響看板之任一板主,於該板所屬小組之小組組務
板提出申請,詳列涉及本規則第二條第a、b、c項之名單。經小組長附議後,由
板主(群)或小組長遞交至該板所屬群組之群組組務板。
b)板主或小組長處理不及或職務懸缺之看板或小組,得由小組長主動申請或群組長
主動立案。
c)群組長應於該申請遞交三日內推文裁定是否立案。若裁定立案,應於三日內開設
救濟專屬臨時看板,開放時限72小時。
d)群組長應於救濟專屬臨時看板開板開放時限截止之七日內,裁定同意或否決該案
內容與處分名單之全部或一部。群組長同意之部分,於 BoardAffairs 板遞交板
務站長,依本規則第五條執行後續處理。
四、救濟程序
a)為維護使用者權益,嚴格避免本規則受不當使用,群組長應於立案三日內成立專
屬臨時看板。該板開放時限72小時,列名受處分名單之使用者若有異議,應於時
限內檢附相關證據,主動向群組長提出答辯。
b)群組長認定該答辯有理由者,推文表達「同意其理由」,並將之移出處分名單、
或變更其違規認定。
群組長認定該答辯無理由者,推文表達「未能同意其理由」。
群組長認定該答辯之標題或內容未聚焦事實論述而有情緒性發言者,推文表達「
視同放棄救濟途徑」。
群組長認定未於開板公告張貼72小時內完成答辯定稿者(以最後修文時間為準)
,推文表達「逾時不受理」。
相關救濟流程至此全部結束。
c)此救濟程序專屬臨時看板亦受本規則規範。若該專屬臨時看板亦受聚眾癱瘓行為
影響,群組長得於原案轉交板務站長時一併提出違規事實與處分內容,由板務站
長執行後續處理。
五、處分
a)經群組長認定有第二條 a 項行為者,依其行為程度,受停權一年以上或列為
不受歡迎使用者處分。
b)經群組長認定有第二條 b 項行為者,受停權六個月處分;其中,過去曾受本
規則處分者,受停權一年以上處分。
c)經群組長認定有第二條 c 項行為者,受停權三個月處分;其中,過去曾受本
規則處分者,受停權六個月處分。
六、其他
本規則自公告起即時生效。其他未盡事項,由板務站長群進行最終解釋。
作者: facenook (臉角)   2016-06-08 22:36:00
(」°□°)」 塊陶阿
作者: Gosssiping (摳吸品)   2016-06-08 22:38:00
第二條的規定也太嚴格 感覺時不時就會踩到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6-06-08 22:38:00
愛玩嘛,活該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6-06-08 22:38:00
在組務看到好笑判決申訴去朝聖也不行?XDDDD4X一個人可以處理的,三個人辦不到,處罰板眾?
作者: kasion (彩色猴子)   2016-06-08 22:40:00
UCCU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6-06-08 22:41:00
停權要站長等級認定吧??
作者: ProductionIG (Production I.G)   2016-06-08 22:41:00
以後就是不能在版上提到任何一個版的內容喇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6-06-08 22:41:00
這條絕對會干擾到"某一政治事件爆發"時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6-06-08 22:42:00
停權是否定他所有版的發言喔 這可以輕易交出去??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6-06-08 22:42:00
這算是實質影響力判決嗎?
作者: Gosssiping (摳吸品)   2016-06-08 22:43:00
之前政黑被長期把持 還不是靠其它板合立解放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6-06-08 22:43:00
站方防民如防賊 手段越來越粗殘 就看看台灣單一重大議題
作者: jimmmy (心不透徹)   2016-06-08 22:44:00
開心!
作者: ProductionIG (Production I.G)   2016-06-08 22:44:00
寫的冠冕堂皇 什麼為了維護PTT的公信跟老共的為了中國的未來有87趴像
作者: Harrywu119 (茶茶o'_'o)   2016-06-08 22:45:00
母__母__ 夜裡__ __
作者: tjtjtjkimo (我愛洋X)   2016-06-08 22:47:00
這個根本就是給有心板主 對其他板不公平阿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6-06-08 22:47:00
是啦,你們母豬教最具有公信力了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6-06-08 22:48:00
PTT越來越像共產黨了,人口絕對會流失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6-06-08 22:48:00
塊陶啊......
作者: tjtjtjkimo (我愛洋X)   2016-06-08 22:48:00
這是 過度保護及箝制言論自已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6-06-08 22:48:00
這種六人幫的追殺法指責別人跟中共沒兩樣真的好笑
作者: Harrywu119 (茶茶o'_'o)   2016-06-08 22:48:00
有人咬餌了
作者: Gosssiping (摳吸品)   2016-06-08 22:49:00
誰還在扯啥母豬教 去問obov我嗆他幾次 好不好?
作者: ProductionIG (Production I.G)   2016-06-08 22:49:00
反正為了獲得自身的利益 這種政策必定或得部分群眾
作者: zerok (zerok)   2016-06-08 22:49:00
真的 不爽不要用了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6-06-08 22:49:00
自以為釣魚XDD 笑了
作者: kasion (彩色猴子)   2016-06-08 22:49:00
XDDDDDDD
作者: kasion (彩色猴子)   2016-06-08 22:50:00
講真的 那種自以為釣魚的
作者: ProductionIG (Production I.G)   2016-06-08 22:50:00
還六人幫勒 有沒有搞清楚這屆為什麼這麼亂阿
作者: kasion (彩色猴子)   2016-06-08 22:51:00
跟在簽名黨或名片檔嘲諷人沒什麼兩樣不要自己入座喔 我沒指誰
作者: Moscato (一瓶氣泡酒)   2016-06-08 22:51:00
摁 這規定下來 PTT要被玩壞了 這規定太感人了
作者: bbbruce (布魯斯)   2016-06-08 22:52:00
站長辛苦了!!!!!!!!!!!!!!!!!!!!!!!!!!!!!!!!!!!!!!!!!!!
作者: suaveness (靜夏)   2016-06-08 22:53:00
如果你們不去鬧板的話有需要訂這規則嗎?
作者: ibahan (sarah)   2016-06-08 22:54:00
玩過頭的結果就是這樣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6-06-08 22:54:00
站長的特別開一區處理了,要不要隨便解決GM的積案啊
作者: Harrywu119 (茶茶o'_'o)   2016-06-08 22:54:00
( ′﹀‵)/︴<>< <>< <>< 我想要釣魚的顏色
作者: suaveness (靜夏)   2016-06-08 22:55:00
自己先去擾亂秩序現在才怪站方設下限制?嗯?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6-06-08 22:56:00
誰鬧就罰誰啊?你有什麼誤會?XDDD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6-06-08 22:56:00
當板主群出現結構性問題 上至申訴組務無效 下至板主群不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6-06-08 22:57:00
站長辛苦了 ~~~~~~~~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6-06-08 22:57:00
願回應 此時當如何?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6-06-08 22:57:00
誰有說鬧了不准罰的?XDD
作者: ProductionIG (Production I.G)   2016-06-08 22:57:00
還當如何 檢舉你騷擾 GG思密達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6-06-08 22:58:00
roc你也身為板主還敢說出這種話?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6-06-08 22:59:00
板主群有心願意去嘗試溝通 化解嗎? 還是先劃分敵我 先砍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6-08 22:59:00
說去鬧板,連看看這邊幾個有退的都不看
作者: ProductionIG (Production I.G)   2016-06-08 22:59:00
roc說這話很令人驚訝嗎 當初CCR他關注這麼久
作者: ProductionIG (Production I.G)   2016-06-08 23:00:00
我一身清白不要說我是亂版的 謝謝妮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6-08 23:00:00
身為板主不敢說出什麼話,這是哪個封建時期XDDD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6-06-08 23:00:00
喔,你當我沒看過roc在CCR上任前後兩個樣喔XD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6-06-08 23:01:00
請問空182 是那種話啊?
作者: Gosssiping (摳吸品)   2016-06-08 23:01:00
roc講話哪句逾舉了 現在是當板主就要無條件支持站方?
作者: ProductionIG (Production I.G)   2016-06-08 23:01:00
恩 那你也當我不記得ㄇ
作者: laurenceliu (催眠大師 Q'_'Q)   2016-06-08 23:17:00
納葛壓標題寫“試運作” 然後壓文末又來惹葛其他“本規則自公告起即時生效。”是怎樣der邏輯壓 u mi u卦?
作者: michiechan (貓米粉)   2016-06-08 23:23:00
0 -0
作者: suaveness (靜夏)   2016-06-08 23:29:00
回lau大:就算是測試,也總有個"開始測試"的時間吧?經一段時間評估後才能決定最後是否常駐(實施規定)這兩句話未產生衝突,邏輯應該沒什麼大問題...吧?
作者: diefishfish   2016-06-08 23:35:00
非常棒可有效杜絕聚眾鬧版之情事發生有此條文 熱門版面之素質才有望提升
作者: chenhsiutsai (肛榨隊長:十萬火雞)   2016-06-08 23:37:00
樓上的有空推文沒空處理政黑檢舉案喔 呵呵你不方便處理也可以開ptt8出來處理壓 嘻嘻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6-08 23:40:00
感謝信心加持!
作者: aaaaa66666 (五A五六)   2016-06-08 23:49:00
北七 自古以來戰就是鄉民的天性 限制下來只會反彈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6-06-08 23:59:00
果然死魚會支持,我相信我是對的,謝謝死魚
作者: Gosssiping (摳吸品)   2016-06-09 00:13:00
假如哪天又發生洪仲丘事件 大家蜂湧到軍旅板 會不會被停權啊 好恐怖QQ
作者: laurenceliu (催眠大師 Q'_'Q)   2016-06-09 00:18:00
suaveness大:若按照你說的,肥宅我大膽作個假設啦~測試過程中有人採線犯規被罰惹,最後發現測試/評估失敗,那些人不就當了忘八,會有什麼補償嗎@@?
作者: womantalk (女孩版公告專用帳號)   2016-06-09 00:53:00
=====================戒嚴囉========================
作者: Harrywu119 (茶茶o'_'o)   2016-06-09 01:16:00
樓上母☆版
作者: RevanKai (ChaoSole)   2016-06-09 02:03:00
======================戒嚴令=====================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6-06-09 02:22:00
豪恐怖喔
作者: RevanKai (ChaoSole)   2016-06-09 04:22:00
作者: shinjangli (阿良)   2016-06-09 08:09:00
管理層濫用這個規定的話有配套措施嗎?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6-06-09 09:18:00
可悲
作者: andy90498 (楓情)   2016-06-09 09:54:00
這些管理者真的不懂是非.... 問題不在集體鬧板 而是誰是點燃戰火的引信 解決他才是解決問題 母豬教的教徒人數一直都不是obov決定的 而是由母豬決定的 相對的 鬧板的情況不是板眾決定的 而是引起眾怒的板主決定的 沒關係 大家走著瞧不解決加害者 反而檢討受害的群眾 檢討也沒關係 畢竟是鬧板 可是事實就是板主引起眾怒 你懲處板眾鬧板卻對板主失職視而不見 這種雙重標準 剛好把上次的怒火往上燒 本來只要換個板主的小事 現在變成站方要跟板眾對幹 能有這種智商真是厲害厲害 表面上說是維護ptt公信力 結果你們口中的公信力只是小圈圈維護自己人的藉口 馬不知臉長 孔乙己
作者: suaveness (靜夏)   2016-06-09 10:34:00
lau大:就我過去在其他論壇管理的原則,就算是測試期間,只要違規還是得罰,最後是否實施並不影響測試期間的處分。當然我認為在測試失敗後還是立即解除被罰者的黑名單會比較好,至於會不會有其他補償,我自己是認為不用,因為確有違規事實(於測試期間)。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作者: Mybook (賣布的)   2016-06-09 11:15:00
如果不是發生不公不義的事 要想聚眾就聚的起來嗎?要這種不合時代的高層有何用 請去八卦板看看大家的評論
作者: andy90498 (楓情)   2016-06-09 13:12:00
不好意思 問一個問題 這個"試用站規" 試用期到什麼時候結束? 又 試用良好或不好的依據將依什麼判斷?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6-06-09 13:32:00
蔡英文、民進黨面對帝吧說了什麼 竟然定這種規定有夠丟臉的
作者: andy90498 (楓情)   2016-06-09 14:00:00
結果你該說的都沒說 只說了要戒嚴 *
作者: blazeair (人生像一盒巧克力)   2016-06-09 17:22:00
丟臉
作者: AllenHuang (∴'☆:∵★.\:)   2016-06-09 20:01:00
這種條款有上新聞的潛力
作者: Xray2002 (不婚 = 不昏)   2016-06-09 22:51:00
自己沒本事做到自我管理,就不要怪人家搞嚴厲條款,活該!再鬧嘛!鬧過頭搞到天怒人怨就不要怪人家針對你!也只敢在網路上鬧而已,有本事就去街上對著女人喊母豬母豬
作者: andy90498 (楓情)   2016-06-09 23:01:00
謝謝樓上完整示範什麼叫做不問因果不管對錯
作者: rainform (醫護是醫療保健業。)   2016-06-10 01:24:00
對站規有任何疑問或建議可至PttLawSug提出建議或討論
作者: Skydier (噫!)   2016-06-11 02:03:00
欸Xray這條被暫停實施了欸 您有什麼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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