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 罷免 gossiping 版 blaz 版主

作者: GeminiMan (GM)   2016-06-10 19:26:34
一、所提罷免申請理由,第一點同前篇說明。
板主被申訴案件次數的多寡,不足以構成罷免連署的理由。
二、第二點,為個人之申訴案件,然若能說明板主於多數案件
(包含自身的案件) 未充分說明處分情形,則屬「公眾議題」。
「難道法官辦案可以隨便判你有罪然後跟你說不爽去上訴嗎??」
已屬情緒性用詞,不得以此作為罷免理由。
三、案件的改判與否,在於群組對於板規的解讀角度,
與板主可能有所不同,並非絕對的對錯。
此案重複提出申請,業經發起人修改罷免申請理由,群組已駁回兩次。
不再受理此罷免申請案件。
※ 引述《XDDDDDDDDDD (我笑他人看不穿)》之銘言:
: 申請事項:罷免 gossiping 版 blaz 版主連署
: 申請看板:gossiping
: 申請人 :XDDDDDDDDDD
: 申請內容:
: blaz 行事作風非常不嚴謹,使得許多使用者受了莫名之冤,也讓組務要處理的事件過多。
: 再者 blaz 根本就沒有依照版規執行水桶,我那篇哪裡政問他也說不出個所以然,
: 版規定出來就是要依照版規執行,而非以自己的立場或自由意志水桶使用者,
: 「反正DPP 520後全面執政,到時看他要怎麼辦。」這句符合政問哪一個點 blaz 沒說明,
: 直接丟給組務,難道法官辦案可以隨便判你有罪然後跟你說不爽去上訴嗎??
: 且近期的審判結果,許多案件是 blaz 個人意志,並未依照版規執行,故提出此罷免案。
作者: chenhsiutsai (肛榨隊長:十萬火雞)   2016-06-10 19:28:00
翻譯 : 輪到下一位惹
作者: michiechan (貓米粉)   2016-06-10 19:32:00
GG
作者: you1111 ( ̄▽ ̄)   2016-06-10 19:39:00
他做到啥時R
作者: moriyako (何妨吟嘯且徐行)   2016-06-10 19:58:00
呵呵~官哪~
作者: Moscato (一瓶氣泡酒)   2016-06-10 20:08:00
怪了 沒有言不及義 有條理的述說就成了吧…以情緒性字眼否決是什麼狀況
作者: Gosssiping (摳吸品)   2016-06-10 20:09:00
申訴次數多寡不構成理由 早說嘛 哈哈可能要散布站方高層的裸照才構成理由吧
作者: XDDDDDDDDDD (我笑他人看不穿)   2016-06-10 20:11:00
那句還是blaz這樣回我的= =
作者: whiteadam (blue eyes blue)   2016-06-10 20:23:00
掰掰唷
作者: steward135 (逆風高飛)   2016-06-10 20:26:00
blaz最愛說 你就去上訴啊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6-10 20:53:00
我估計是因為我檢舉你引戰挑釁他不好判你這個 才改判你政問現在你被解除水桶放出來依然故我 我同樣對你再次提出檢舉#1NMhOjsP (GossipPicket)
作者: XDDDDDDDDDD (我笑他人看不穿)   2016-06-10 21:16:00
幫樓上宣傳https://goo.gl/2BpbB7 ^^
作者: RevanKai (ChaoSole)   2016-06-10 21:22:00
ㄜ..你就讓過了之後罷罷看嘛,這樣弄真的很難看你覺得BLAZ沒有理由下台,你可以用你位置的高度幫拉票啊
作者: Gosssiping (摳吸品)   2016-06-10 21:25:00
不用在那邊估計 blaz想幹嘛就幹嘛 才不用什麼"不好判引戰 改判政問"這種邏輯邏輯對blaz是行不通的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6-06-10 21:33:00
好硬
作者: XDDDDDDDDDD (我笑他人看不穿)   2016-06-10 21:37:00
看blaz做成這樣還有人挺就知道了咩
作者: jackboy772 (bliblib)   2016-06-10 22:32:00
好噁喔
作者: ABC55665566 (A)   2016-06-10 22:36:00
第一次不講清楚 第二次提案又說罷免理由不行然後以駁回兩次不再受理..有沒有這麼蝦阿...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小天使?!)   2016-06-11 01:11:00
滿扯的XD
作者: balahaha (小妹哥)   2016-06-11 03:16:00
請問怎樣才能過 我想不出來了
作者: Gosssiping (摳吸品)   2016-06-11 03:21:00
可能要寫 blaz濫用職權散布小組長的裸照 才會過吧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6-11 07:55:00
/finalace 搜尋男板前板主的罷免文
作者: No39Utopia (No.39希望皇霍普)   2016-06-11 09:13:00
官癌末期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6-06-11 10:05:00
官官相護 噁心
作者: XDDDDDDDDDD (我笑他人看不穿)   2016-06-11 10:29:00
他還有chx64這位版有的力挺
作者: Tsucomi69 (N9SU3XL3AJ4)   2016-06-11 13:13:00
護的真難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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