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 D0957
【裁判日期】 民105.10.30
【裁判案由】 hateOnas 檢舉 Gossiping 板主群 案
【裁判全文】
hateOnas 檢舉 Gossiping 板主群未依板規裁決使用者 F93935 一行文
使用者 Pistol40 張貼 FB 爆卦未附 20 字心得。
經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
主 文
一、使用者 F93935 遭檢舉案,判定檢舉不成立。
二、請板主群於三日內發佈使用者 Pistol40 水桶 30 日公告。。
───────────────────────────────────────
說 明
一、依本組檢舉案,文章代碼 #1NlIi4YV 辦理。
二、使用者 F93935 / Pistol40 文章,經使用者 hateOnas 提出檢舉,
板主群未處理。使用者 hateOnas 寄信與板主群溝通,達72小時
未回應。於本組提出檢舉,Gossiping 板主群未依板規裁決。
三、援引 Gossiping 板規:(2016.02.16 版本)
第二條:〔問卦及爆卦類文章規範〕
 ̄ ̄ ̄ ̄ ̄ ̄ ̄ ̄ ̄ ̄ ̄ ̄ ̄ ̄ ̄
‧ 臉書爆卦請使用[FB]為標題。
1.FB只接受三日內的臉書爆卦,違者刪除。
2.FB必須附上20字評論,說明卦點在哪,違者水桶一個月。
第九條:〔鬧板〕
 ̄ ̄ ̄ ̄ ̄ ̄ ̄ ̄
‧ 有鬧板茲事者,鬧板文章退回並追加水桶六個月,滋事之判定由板主群判定。
‧ 除板主之判定外,以下行為為鬧板行為:
4.發表內容有滿二十個字,但使用電腦觀看為一行文者。
註:發表內容有滿二十字,且文章使用電腦觀看有兩行以上,則不屬於 4. 之所
規範情形。
註2:網址並不屬於一行,例如第一行為文字,第二行為網址,仍屬一行文。
四、引述檢舉違規內容:
作者: F93935 (帥氣小書生)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FB] 洪浩雲Fb
時間: Wed Jul 27 14:59:59 2016
讓我們看看粉絲們,幫紅一濕應援的聲音,好多加油打氣啊
1.
http://i.imgur.com/J8fo91F.jpg
2.
http://i.imgur.com/m993xQ9.jpg
3.
http://i.imgur.com/0Q6Qhkk.jpg
4.
http://i.imgur.com/ANd2ZhL.jpg
5.
http://i.imgur.com/QMFvMpI.jpg
作者: Pistol40 (士林手槍哥)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FB] 徐永明
時間: Thu Jul 28 11:11:11 2016
FB卦點說明:國民黨,我爽就好!
五、檢視使用者 F93935 原文,第一行發表內容滿二十個字,後續行數為張貼
五張圖片。依板規第九條註解「網址並不屬於一行」在於認定「數字編號」
是否應列為行數的爭議。群組認為「以電腦觀看」的使用條件,可從寬認定,
判定檢舉案不成立。然板主群若認為應建立日後的判例,可決議判罰處分。
使用者 Pistol40 文章,為張貼政治人物的 FB 內容爆卦,卦點說明僅
七個字,已違反板規,請板主群於三日內發佈使用者 Pistol40 水桶
30 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