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您好,文件部分必須轉錄至本看板,使用複製貼上為無效證據,組務仍不予受理。
請於三日內補齊,否則不予受理。
由 #1O7NdYGt (L_TalkandCha) 發佈時間,開始計算。
時間 Sat Nov 5 14:19:09 2016
二、使用者可於「板主公告」按大F 轉寄至自己信箱後,再將公告轉錄至本看板。
三、使用者可向現任板主群索取「被處分文章備份」,或請板主代為轉錄。
請參考組規:#1NxwMiSj (L_TalkandCha)
第 7條 申訴相關證據,請於轉錄至組務板後,以大T更改文章標題,格式如下:
[申訴] 不服L_TalkandCha板主steve1121禁言處分
[證01] 不服L_TalkandCha板主steve1121禁言處分(原文)
[證02] 不服L_TalkandCha板主steve1121禁言處分(公告)
[證03] 不服L_TalkandCha板主steve1121禁言處分(信件)
01為原文,02為處分公告,之後為溝通文件,格式不符得不受理。
第五章 文件相關
第12條 檢附文件需由當事者或板主轉錄至本組做為判決依據(如涉個資可寄給組務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若經小組長查閱,有偽造證據者,將給予退文並禁言9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