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組規修正說明 (2017.05.22)

作者: steve1121 (o'.'o)   2017-05-22 12:43:45
本次組規修正重點為第三章申訴相關與第四章檢舉相關。
針對板主行使的權力有異議者,可於組務板提出申訴案。
關於板主行使的權力,包含: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2. 制定板規權
3. 看板隱板權
較詳細的規範可至本組精華區 z-2 查詢。
例如:
站規賦予板主看板文章管理權,
板主針對不適當的文章,
可依板規將使用者列入水桶名單,
將其暫停於該看板發言的權限。
若使用者對板主行使看板文章管理權有異議者,
可至組務板提出申訴案。
另針對板主違反站規、群組規、組規等,可於組務板提出檢舉案。
例如:
組規第 23 條規範

 板主若超過7日不克上線管板,需於本組發文通知組務,唯請假日期
 不得超過30日,且組務得視情況駁回請假之申請。除因不可抗力之
 因素無法完成請假程序,超過7日未上線且未請假並已影響板務運作
 ,將記予失職警告乙次。

若使用者發現板主有違反上述組規的情形,
得於組務板提出檢舉。
因此
對板主行使的權力有異議者,請提出申訴案。
發現板主違反站規、群組規、組規等,請提出檢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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