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七] 不服Wanted版主nekojun之判決

作者: jasonn95 (日式綠茶)   2017-06-22 02:06:07
※ [本文轉錄自 jasonn95 信箱]
作者: nekojun (貓囧)
標題: Re: 退回文章(板規6)[徵求] 行房記錄器~~~
時間: Tue Jun 20 12:25:03 2017
在上一封回信有提到了
我們沒有指你跟紀錄器做愛
是針對「行房紀錄器」這一用詞屬西斯化文字
「行房」有性行為的意思
「行房紀錄器」有紀錄性行為過程的意思
故此依板規6-4西斯化文字判
此為板主群所討論的結果,
對「行房紀錄器」一詞,我們已經解釋清楚了
關於此一詞以外的問題,並非水桶主因在此不多做解釋
若覺得不服請向組務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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