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本案申訴主文及相關證據,
使用者 cute320518 於 Women_Picket 板提出板務檢舉一案,
使用者不服板主 ChenDao 判定 ja11s4o1n7 的推文未達違反板規 12
「禁止挑動看板間紛爭以及他板事務帶入本板」的標準,
經與板主溝通無效後,至組務板提出申訴。
經檢視溝通信記錄(如本案證04),板主以
「此事在本人眼裡
比較像是針對個別使用者
找出其在別板的文章
並加以辨認此人的本尊\分身小帳
並沒有將他板事務帶入
因為
其他板的板有並沒有介入點可以與本板板友爭吵
也並沒有出現任何可能影響其他板主的判決的地方」
的理由判定 ja11s4o1n7 的推文未達違規標準。
組務認為板主 ChenDao 的板務處置並無不當之處。
援引站規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簡明版)
「
一.哪些人可以不服?
a.受處分人
b.關於特定個人權益之違規行為,其檢舉人
(所以非關特定個人權益違規行為的檢舉人,沒有申訴的權利)
」
非關特定個人權益違規行為的檢舉人,是沒有申訴的權利。
故本案判定不予受理,以板主的判定為最終判定。
※ 引述《cute320518 (cute320518)》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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