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nTisGirl (æ®«é¡Œæ€ å¥³_)
2017-11-11 18:33:00[證06]提及文章之正式紀錄已轉錄於本板,[證07] 怎麼教小學妹妹算安全期?[證08] (代PO)怎麼教國中女生算安全期?
據聞之前的幻想文判決裡上組務,相關個資會私下提供給群組長做審案用?所以應該是完全隱私的個資連群組長都因要處理申訴案而得「被迫」獲得?之後若因此問題板規衍生任何法律問題群組長也不能避免,請對此奇怪的判定方式思考後再裁決
作者:
coyuki 2017-11-11 19:58:00還真的要求板友提供個資哦 這太Over了...那板主是不是應該要先將個資公開?只要求板友提供不公平 何況還肩負管理職
作者:
DenTisGirl (æ®«é¡Œæ€ å¥³_)
2017-11-11 20:44:00使用者說明「是別人的經歷」與溝通信件內容不符,[證09] 為其說明「我在外頭兼家教」之信件。僅要求國一自然科學教材、備課紀錄、轉帳資料等,未有要求個資之情形。請板友細察。「存摺」、「私人對話訊息」無法辨識個人身份且要求的是「轉帳資料」可不必將存摺整本照下來。可自行避開可能揭露個資之部分。此違規行為係在板規修正前,若有自己愛好的文章無法發佈,請於板務文提出相關建議,而非蓄意違反板規後,再要求特赦。若擔心情況被自己的親戚或學生家屬發現,可只將相關資料站內信給小組長,應無需發佈於組務公開看板。
請問版主何德何能可以以不給發言為手段要求板友提供個人私密資訊?
你哪來的憑據說人是蓄意?他文章內容很偏離現實嗎?有達到觸犯刑法嗎?不論你定調那是不是個資,都沒理由要求他人為了一篇文章而給你任何私人現實中不能從公開網路查到的現實資料;私信給群組長也一樣,憑哪一點?你板規層級高到要求他人傳資料給根本不認識的群組長才能進行申訴喔?站規除了審核資料外都不見得可以要求耶你是認為把他人的資料擅自給組長就不是違反信賴?陷人不義講的像喝水欸
作者:
coyuki 2017-11-11 23:41:00面對非屬實名制的網路 在任何情況下 沒有任何人有必要提供任何的證明資料 就算板友本身有些刻意挑戰板規的疑慮 無論如何這種做法都太過頭了 我想D板主你需要先冷靜一點
板主好像也會幫別人代po欸,這樣是不是也要提出證明來證明真的有你朋友對你講這件事,且你朋友講的事情是真的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7-11-13 01:44:00版主應該是沒朋友才對 所以怎麼會有人找他代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