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06] 溝通信件04

作者: someLetters (GG)   2017-11-17 08:59:55
※ [本文轉錄自 someLetters 信箱]
作者: ChenDao (陳到字叔至)
標題: Re: 關於我的水桶,你要不要再仔細看看?
時間: Fri Nov 17 00:39:14 2017
我前篇提問的 16.b
中職菇版主回應如下
推 cpblgu: 您好,關於是否為討噓文章,板主群鈞會嚴格審慎檢視被檢舉 11/13 16:36
→ cpblgu: 文章之「內容」,認定有無討到達討噓標準,且連續多篇都有 11/13 16:36
→ cpblgu: 有此情形而定。 11/13
16:37
那我有另外的問題
→ someLetters: 請問什麼叫連續多篇,連續的定義是什麼? 11/13 22:34
→ someLetters: 單位時間內發文多篇中有數篇? 11/13 22:35
→ someLetters: 還是連續多篇文章被噓就算是? 11/13 22:35
→ someLetters: 那被噓的程度會影響到判案嗎,比如X1、XX的差別 11/13 22:35
→ someLetters: 還是多篇連續的噓加起來大於100就算連續? 11/13 22:36
請解答
作者: someLetters (GG)   2016-11-14 14:17:00
我發der另外字數補充於此想知道版規違規條件的達成有這麼難嗎每個違規都搞得這麼模糊是有比較好方便管理嗎?這樣版主每次都審理得不清不楚,有比較好玩?版主請討論後解答並且請各位版主,能加油,位女板歸爾Game
作者: talesr (塔蕾瑟(?))   2016-11-14 23:49:00
就是說呀 原來推文字數可以算在本文字數裡面 長知識了這樣一來 以前因為字數不足而被處分的人 可能有機會申訴了
作者: ilikeroc (U文起司)   2016-11-15 00:01:00
XD
作者: someLetters (GG)   2016-11-15 01:15:00
這是因為檢舉版友不慎發言,可於推文內補充不慎匿名畢竟匿名發言就沒辦法修文惹
作者: talesr (塔蕾瑟(?))   2016-11-15 01:18:00
只有推文自承id 沒有說可以用推文補充字數的啦 搞得真模糊
作者: ChenDao (陳到字叔至)   2016-11-15 01:23:00
其實這部分才剛剛 討論完 會修這類的板規 以前類似的案子不重新審閱
作者: talesr (塔蕾瑟(?))   2016-11-15 01:28:00
但是以現行的版規 應該是不能夠這樣判的吧?
作者: ChenDao (陳到字叔至)   2016-11-15 01:42:00
這篇文章的辦法會繼續討論 最晚明晚會有結果 現在版主群都要睡了 明天會把結果討論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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