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lturtsamuel 申訴WomenTalk/DenTisGirl案

作者: steve1121 (o'.'o)   2017-11-20 17:44:36
【裁判字號】 D1048
【裁判日期】 民106.11.20
【裁判案由】 lturtsamuel 申訴 WomenTalk / DenTisGirl 案
【裁判全文】
  使用者 lturtsamuel 不服板主 lturtsamuel 判定違反板規16.A「禁止發表
  任何與本板明顯無關之文章」及「妹妹文、姐姐文、老婆文等幻想文視為與
  女板無關文章,其他無關部分判定,依板主認定為主」,禁言 30 天的處分。
  經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
主 文
  申訴案駁回。
───────────────────────────────────────
說 明
  一、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Q1iACgT 辦理。
  二、使用者 lturtsamuel主張所張貼的文章根本不是所謂妹妹文,且確為真
    實事件。並認為一個大學生去當國中女生的家教、教授自然科學相關知
    識,應該不算特別離奇吧?或許於文章的用字較為聳動、或許是為了吸
    引目光選擇了有些刺眼的標題,但這與文章是否為幻想何干?故不服板
    主的判決,經與板主溝通無效後至組務板提出申訴。
  三、援引 WomenTalk 板規 (2017.10.12)
16.A. 禁止發表任何與本板明顯無關之文章。
→ 妹妹文、姐姐文、老婆文等幻想文視為與女板無關文章,其他無關部分
  判定,依板主認定為主。
違反上述條款,初犯水桶一個月併刪文,累犯水桶三個月併退文。
  四、引述違規文章的內容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看板: WomenTalk
標題: [閒聊] (代PO)怎麼教國中女生算安全期?
時間: Sun Nov 5 14:01:42 2017
*代PO
家教學生目前剛升國一,十分嚮往自然科學,不虧是我教出來的>_<
她現在一心想要成為生物奧林匹亞的國手
但是,有些東西由我來教,好像有點...>///////<
像是什麼青蛙假交配的
我就只能用很隱諱的字眼,什麼公青蛙疊在母青蛙上面
趴搭趴搭~
搭配一些狀聲詞跟手勢
搞的兩個人都臉紅心跳的
教到排卵周期的時候,妹妹一臉天真的問
妹: 為什麼叫做安全期? 是做什麼事比較安全啊?"
我: 就是...那個...
啊啊啊好害羞啦╰(〒皿〒)╯
女孩們遇到這種事情會怎麼辦呢?
討論一下吧^Q^
  五、引述使用者於 2016.04.16 張貼與違規文章相似之文章,
    該文章並於 2017.11.05 由使用者自行刪除。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看板: WomenTalk
標題: [討論] 怎麼教小學妹妹算排卵期?
時間: Tue Apr 12 01:14:00 2016
如題
就讀小學六年級的妹妹十分嚮往自然科學,不虧是我教出來的>/////<
她現在一心想要成為生物奧林匹亞的國手
但是,有些東西由我來教,好像有點...>///////<
像是什麼青蛙假交配的
我就只能用很隱諱的字眼,什麼公青蛙疊在母青蛙上面 趴搭趴搭
搭配一些狀聲詞跟手勢
搞的兩個人都臉紅心跳的><
教到排卵周期的時候,妹妹一臉天真的問
妹: 為什麼叫做安全期? 是做什麼事比較安全啊?"
我: 就是...那個...
阿阿阿好害羞啦!!!! >/////<
總之,到底要怎麼教小學妹妹算排卵期啊
拜託教教我QQ
※ Deleted by: lturtsamuel (1.169.193.181) 11/05/2017 13:59:30
  六、檢視使用者的文章,其為一篇以討論「怎麼教國中女生算安全期?」為
    主題的文章。
    組務認為就本案相關事證中,板主依板規判定使用者張貼的文章屬「幻
    想文」違反板規,並給予禁言的處分,這是站規賦予板主的權力。
    使用者不服向板主進行溝通時(可視為向板主提出第一次的申訴),應
    具體向板主說明不服理由,板主會判定是否改判。然檢視其溝通信記錄
    使用者僅向板主說明(如證03)
    「這篇哪裡算是妹妹文啊=_=
     而且這篇是真的好嗎
     難道死肥宅當國中女生的家教有這麼不可置信嗎」
    板主的回覆(如證04)
    「原處分裁定為與女板明顯無關的文章、妹妹文,違反當時板規」
    及要求使用者若認為非屬「幻想文」應提出具體的事證。
    然使用者於後續的溝通,均以誤解板主要求提出「個資」的理由,拒絕
    提供相關事證,且未見使用者提供有助於案件審查的相關事證及論述。
    (針對使用者誤解為要求提出個資一事,如本組文章說明:#1Q20knt3)
    最後板主於本案證 06 中(最終的溝通程序),以考量使用者於2016及
    2017年張貼的文章相似度極高,且於2017年張貼文章前,刻意將2016年
    的文章刪除,故仍維持判定使用者的文章為屬「幻想文」違規。
    使用者於本組提出申訴案時,針對前述板主維持原判決的理由,做出下
    列的說明(如本案申訴主文):
    「一年前發那篇文時,朋友的學生還念小學,當時其實只教授到青蛙假
     交配這段我聽他的敘述覺得很好笑,加油添醋一番當作自己的經歷PO
     出去了。
     因此那篇確實是幻想文,而當時板規並不禁止。
     一年後學生上了國中,好死不死真的上到這個了
     (其實是他上課時自己無聊引申過去的=_=)
     我跟他說我一年前PO過類似的文,幫他改了幾個地方重PO一次,他也
     沒反對可能我用字不精準吧,這篇文章的文字確實出自於我
     只不過是別人的經歷,才會標註「代PO」。」
    組務於本組文章代碼#1Q20knt3 ,要求使用者說明以下之問題
    「原代po文章的內文為何? 及修改了那些地方?
     若僅為口頭敘述,亦請說明兩者間的差異。
     針對在你朋友的經歷中,他的學生是否亦有以下相同的對話?
     『像是什麼青蛙假交配的
      我就只能用很隱諱的字眼,什麼公青蛙疊在母青蛙上面
      趴搭趴搭~』
     及
     『教到排卵周期的時候,妹妹一臉天真的問
      妹: 為什麼叫做安全期? 是做什麼事比較安全啊?"
      我: 就是...那個...』」
    然使用者於組務所訂定的期限內,仍未提出具體的論述。
    組務認為就使用者張貼的文章內容,應符合板規「幻想文」的規範。其
    理由為使用者於本案申訴主文中說明,自承於 2016.04.12 所張貼的文
    章(如本文說明五)為屬「幻想文」,然該文於 2017.11.05 自行刪除
    後約二分鐘的時間,即另張貼一篇極為相似的文章(如本文說明四,本
    案違規文章)。使用者雖以註明「代po」卸責,仍未見使用者為自身的
    訴求及論點提出具體的論述或事證,板主依此判定使用者所張貼的文章
    違反板規「幻想文」的規範並無不當之處,故本案仍維持板主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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