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05] gossiping/jacklyl 濫用職權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7-11-20 12:02:53
※ [本文轉錄自 GossipPicket 看板 #1PxATTTA ]
作者: hateOnas (△怕老婆△怕老婆) 看板: GossipPicket
標題: [推文] 本板 76274 76275 jacklyl
時間: Sun Oct 22 22:12:42 2017
1.檢舉文章:
(請將受檢舉文章前後各兩篇的列表複製貼上來,註明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1.文章標題【如:20025 + 7 1/28 oZAQW □ [新聞] 】
> 76274 ! 210/20 Anonymous. □ [文章] 511710 jacklyl 違反板主自律條款
┌─────────────────────────────────────┐
│ 文章代碼(AID): #1PwPFre7 (GossipPicket) [ptt.cc] [文章] 511710 jacklyl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508479989.A.A07.html │
│ 匿名管理編號: 368210 (同一人號碼會一樣) │
└─────────────────────────────────────┘
> 76275 ! 210/20 Anonymous. □ [文章] 511740 jacklyl 違反板主自律條款
┌─────────────────────────────────────┐
│ 文章代碼(AID): #1PwPML7T (GossipPicket) [ptt.cc] [文章] 511740 jacklyl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508480405.A.1DD.html │
│ 匿名管理編號: 368210 (同一人號碼會一樣) │
└─────────────────────────────────────┘
2.文章代碼【違規文前按大寫Q可顯示該文章代碼 如:(AID): #1H1TzLE_ 】
> 76274 ! 210/20 Anonymous. □ [文章] 511710 jacklyl 違反板主自律條款
┌─────────────────────────────────────┐
│ 文章代碼(AID): #1PwPFre7 (GossipPicket) [ptt.cc] [文章] 511710 jacklyl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508479989.A.A07.html │
│ 匿名管理編號: 368210 (同一人號碼會一樣) │
└─────────────────────────────────────┘
> 76275 ! 210/20 Anonymous. □ [文章] 511740 jacklyl 違反板主自律條款
┌─────────────────────────────────────┐
│ 文章代碼(AID): #1PwPML7T (GossipPicket) [ptt.cc] [文章] 511740 jacklyl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508480405.A.1DD.html │
│ 匿名管理編號: 368210 (同一人號碼會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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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違規事實【如:超貼新聞、OP、超貼問卦、謾罵、引戰,也可貼出板規輔助檢舉】
> 1090 m 5 6/09 GeminiMan □ [公告] 八卦板主 diefishfish 警告並停權兩週
┌─────────────────────────────────────┐
│ 文章代碼(AID): #1C3jR2tP (L_TalkandCha) [ptt.cc] [公告] 八卦板主 diefish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276040898.A.DD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93 Ptt幣 │
└─────────────────────────────────────┘
業經檢舉,經詢問八卦板之其它板主,均未予以判定未達判罰標準不受理而予以結案。
板主 diefishfish 均未依「利益迴避」原則,個人於板上之發/推文經使用者檢舉,
未由其他板主逕行處理,自行判定未達判罰標準而不受理予以鎖文結案,亦未說明理由。
板主群基於尊重其它板主對於違規文章的裁量權,故未予以解除鎖文狀態,再行處理。
板主 diefishfish 自行判定個人遭檢舉之文章未違反板規,而逕行處理,已有板主濫用
職權之行為。
故依群組之組規,予以警告一次。
日後,若仍有板主違規行為之檢舉,均需由其他板主予以判定,判定未違反板規,
才得以結案。
ocean5566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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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PwPbDO0 (GossipPicket) [ptt.cc] [推文] 本版 76274 jackl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508481357.A.600.html │
│ 匿名管理編號: 720974 (同一人號碼會一樣) │
└─────────────────────────────────────┘
> 76278 ! 110/20 Anonymous. □ [推文] 本版 76274 jacklyl
判決
推 ocean5566: 真想把你劣退 亂檢舉 浪費我的時間 10/20 20:36
這沒有亂檢舉啊
看推文時間
jacklyl 1432 判未達
kasion 1434 發文
jacklyl 1436 改迴避
這樣算是輕微濫用職權 如果沒有diefishfish 的判例 不知道會不會改
看匿名管理編號也跟上面兩篇檢舉人不同ID
所以不服 實名第二次檢舉
要求上組務口頭警告
4.違規人名稱
《ID暱稱》jacklyl (超越大師) 《經濟狀況》赤貧
《登入次數》3696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899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10/22/2017 19:58:00 Sun 《上次故鄉》101.13.100.7
欲檢舉的推文內容
推 jacklyl: 我出桶了啦 幹嘛迴避 未達10/20 14:32
推 jacklyl: 我出桶了啦 幹嘛迴避 未達10/20 14:32
作者: jacklyl (超越大師)   2016-10-20 14:32:00
我出桶了啦 幹嘛迴避 未達我出桶了啦 幹嘛迴避 未達看不懂欸 這跟diefishfish判例有什麼關係 根本沒看過先不講檢舉的人不知居心何在 根本抹黑亂檢舉我最後不就沒有結案 是ocean5566結案不是嗎? 濫用什麼了檢舉就檢舉 可以不要亂臆測嗎沒diefishfish判例 不知道會不會改好像我是一個沒判例就不會守規矩的人一樣 莫名其妙耶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6-10-20 20:36:00
真想把你劣退 亂檢舉 浪費我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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