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本案申訴主文及相關事證,
板主以「徵女生一起喝啤酒」的理由判定申訴人違反板規 3-3 的規範。(如本案證5)
援引 Wanted 板規
3. 禁徵指定異性之聯誼、出遊、學伴、外拍,以及徵求戀人、一夜情。
《違者可不警告直接退文退回並禁言一週》
3.禁止徵求帶有曖昧或戀情之各種聊天方式(包含網路軟體、視訊、電話等方式)
任何形式的真心話、真心話團聊天以及文內未註明聊天方式、且帶有地點提示、
並徵求異性的聊天,也視為違反此項。
(發文語意曖昧不清,容易誤導板眾等性暗示,依據底下板友回應風向與
板主綜合判定,其他相關規定請詳見文摘。)
"假設"該文確實具有「徵女生一起喝啤酒」的行為,
請板主 gogin 於三日內至組務板具體說明徵女生一起喝啤酒違反板規 3-3 的理由。
若有與本案相關之板務宣導公告亦請一併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