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 Gossiping 板主 RandyMarsh 判決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8-08-02 15:38:43
扼要答辯如下,供小組長參考:
一、依據板規第三條規定之文義解釋
第三條:〔新聞張貼規範〕
‧ 回文以及新聞備註內張貼過期三日以上之新聞(新聞內容、標題、連結)
必須加上二十字以上評論或分析,違者之文章刪除或新聞超貼水桶。
‧ 張貼媒體來源或發稿單位為港澳或中國者,水桶兩個禮拜。
(回文)張貼新聞,只要有新聞內容、或標題、或連結(皆為頓號,故非"及")
就會構成張貼新聞的行為
而張貼新聞(無論發文回文),只要媒體來源是中港澳,規定就是水桶2周
二、再者,禁止中港澳媒體張貼是為了避免中港澳媒體被張貼到板上
如果允許單純貼連結或標題,那根本達不到禁止中港澳媒體的目的
故基於該條規定之目的性解釋,張貼連結亦應處罰
三、以上請小組長斟酌,以避免中港澳媒體將來可能充斥於八卦板版面
※ 引述《opthr1215 (天天)》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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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8-08-03 09:47:00
該不該想想以後 中港澳新聞截圖算不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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