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roshit (shithappen)
2018-09-12 15:27:03= = 我什麼時候跟誰說誰被檢舉了煩請提出證據...為避免太多資訊佔板面,相關資料一併備於z-18-13-10-7 並設定為會員可見模式(備註:因為涉及洗文指控,所以有大量文章)
作者:
SnowAmy (小雪)
2018-09-12 19:23:00這是在鬧哪齣...???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8-09-12 19:27:00ID是高級狗屎的會是正常人嗎?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8-09-12 22:24:00第一次看到投可有人要申訴 科科
所以我叫你提出證據...我什麼時候跟rrr518說有人檢舉他...唔...應該是誰私信檢舉他第二個問題,所有的可做為證據文章加起來我粗估有205篇這樣說好了,你乾脆說一下今年除了你以外還有誰私信檢舉rrr好了
作者:
proshit (shithappen)
2018-09-13 17:16:00抱歉,私信檢舉的部分,我只找到這些資料而已,剩下的只能請小組長判斷了第二個問題205篇文章就算洗文章了?所以你的判斷標準就是在talk版的發文數量?
我想知道還有誰私信檢舉rrr沒透過我,然後跟你說我透露誰檢舉rrr的 另外205是指所有證據會造成組務板板面混亂,暫不附上留存於精華區中
作者:
proshit (shithappen)
2018-09-13 17:45:00所以判斷洗文章的依據是什麼?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8-09-14 12:00:00你是沒在看版規嗎? 版規沒有規範 照版規走 你要貓什麼啦 還是你要搬站規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