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引八檢板規
第十條 爭議案件申訴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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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有以下爭議案件,可於八卦檢舉板申請板主共同裁定,原判決板主不得參與判決
如經板主共同裁定變更判決者,申請後一周內,由板主群裁定以決議為最後處理方案。
本條請實名申請。
‧相關爭議判決如:
1.政治問卦之認定
2.濫用爆卦之認定
3.八卦板板規九之違規事實(9-1、9-2-1)
‧未滿1個月之違規不得申請共同裁定,但仍可循組務規定上訴。
‧八卦板板規七之違規檢舉後一律列為爭議案件,交由板主共同裁決,
半數板主同意判決為最終判決。
檢舉人 XindeX 於八檢舉提出之爭議案件申訴
> 78461 m 2/25 XindeX □ [申請] 爭議案件申訴
> 79101 3/05 XindeX □ [申請] 爭議案件申訴
本案系爭板主群(XXXXGAY/RS5566)未依板規對上列爭議案件做出裁決(註)。
註: 時任板主群為 XXXXGAY/RS5566/Bignana,Bignana為原判板主應迴避。
經查本組 #1SWVMtxC (L_TalkandCha)
推 RS5566: 維持B板主判決03/17 23:42
板主 RS5566 已推文維持B板主判決。
在本組 #1SWVMtxC (L_TalkandCha) 文章中,
因申訴人(即本案檢舉人)來信告知欲等待板主群對爭議案件之判決結果,
自請撤銷組務板之申訴案,故該案判定「暫不受理」。
又因組務做出「暫不受理」時之板主群名單為 XXXXGAY/RS5566/Bignana,
故僅告知時任板主群。
在同日稍晚時刻,新板主 ocean5566 正式上任,致板主群名單有所異動。
組務認為,
依本站申訴制度,對板主的處分不服者,即可依程序至組務板提出申訴。
1) 若檢舉人希望繼續等待現任板主群對爭議案件申訴做出判決,
組務可代為轉知,並敦促新板主群應儘快對爭議案件申訴做出判決。
2) 若檢舉人希望依申訴制度提出申訴案,組務可對下列申訴案直接受理並處理。
> 10724 m 3/07 XindeX □ [申訴] 不服 Gossiping 板主 Bignana 判決
10725 3/07 XindeX □ [證01] 不服 Gossiping 板主 Bignana 判決
10726 3/07 XindeX □ [證02] 不服 Gossiping 板主 Bignana 判決
10727 3/07 XindeX □ [證03] 不服 Gossiping 板主 Bignana 判決
請檢舉人 XindeX 選擇上列 1) 或 2) 之一項,並推文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