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 D1202
【裁判日期】 民108.08.11
【裁判案由】 guohuo 申訴 Gossiping 板主 Bignana 案
【裁判全文】
申訴人(guohuo) 不服板主(Bignana) 判定違反板規「濫用爆卦」規範。
經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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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申訴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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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TFdZeS2 辦理。
二、援引 Gossiping 板規 (2019.02.21)
第一條:〔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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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卦定義為「小道消息」、「花邊新聞」。討論人物需為公眾之人、事、物,
凡是文章內容無八卦、與八卦無關者,板主得依本板規刪除。
‧ 經舉證該八卦文為虛構,文章予以刪除。經查有惡意造謠者,視同鬧板。
第二條:〔問卦及爆卦類文章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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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條所指為張貼以[問卦]、[爆卦]、[FB]為標題,或回覆文章目的為問卦或
爆卦者均適用本條規定。
‧ 勿濫用爆卦,無重大八卦文章(出自各社群網站之無八卦文、某節目現在討論之某
議題),請勿發表,違者刪除處理。
‧ 濫用爆卦嚴重者視同鬧板文處理。
三、引述違規文章內容
作者: guohuo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北縣中和漳和國中某教職員侵占我50元
時間: Thu Feb 28 18:11:16 2019
(僅引述標題,全文如本案證6)
四、檢視本案申訴主文及相關事證,系爭申訴人於八卦板張貼的爆卦文(如
本文說明三),是否有違板規「濫用爆卦」之規範。
申訴人主張,八卦板板規明文,非重大八卦者之爆卦,僅只刪除處理,
不服板主違反板規所明定事項,故進行申訴。
組務認為,本案違規文章之內容,係為爆卦自身在就讀台北縣市漳和國
中時期(1996/9~1999/6) ,該校某一教職員,侵占申訴人現金50元,並
以「校風爛」、「升學差」及「教職員欺負國中生」等負面之詞,對該
校進行評論。爆卦文內容若為真,則符合公眾利益,且屬重大八卦;若
為假,則有抵毀他人(含校方)名譽、聲譽之虞。
綜前說明,組務認同板主為管理看板上的考量,判定濫用爆卦嚴重,並
給予相當程度的板務處分。
五、若申訴人有具體事證可證實,違規文章中,字字句句所言為真,可將相
關事證轉錄至組務板,組務會視情形,重新思考是否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