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takase 信箱]
作者: xianyao (艾瑪)
標題: Re: 版主你好,關於水桶判決的問題
時間: Mon Dec 9 00:53:43 2019
您好,
並不會因張貼內文設定之格式第三項提及「原始新聞標題」,而足以作為證立可於
發文標題區塊更動原新聞標題之理據。
若仍有意見,請按相關程序提起申訴。
謝謝
※ 引述《takase (............)》之銘言:
: ※ 引述《xianyao (艾瑪)》之銘言:
: : 您好,
: : 新聞張貼並非板友個人創作之文章,應保持原新聞文字上之完整性,縱使是標題亦如此
: : 。任何縮減、改寫、重新編輯標題之行為,皆有破壞原新聞標題之可能存在,縮減後之
: : 標題亦會受到改寫者個人主觀意識的影響,也就是改寫者認為某些內容重要或不重要所
: : 以對標題重新編排,如此一來已脫離原標題之意旨。
: 要保持新聞完整性的話
: 張貼內文第三項就是"原始新聞標題",相當明顯
: 新聞原文也是照樣轉載不是?
: 況且以原文來講,下列有"脫離原標題之意旨"嗎?
: 原始標題
: 藍議員威脅員警鐵證曝光 徐弘庭嗆:錄下來肉搜你全家倒楣
: 我的標題是
: 議員徐弘庭威脅員警:錄下來肉搜你全家倒楣
: 1.事主的確是徐弘庭、徐弘庭也是議員
: 2."威脅"是原始新聞標題,原本記者下的判斷,而非轉貼者我嚇得判斷
: 3."錄下來肉搜你全家倒楣" 也是徐弘庭原本就有講的,有影片為證
: 也是原始標題的內容
: 所以請問"脫離原標題意旨"是哪裡脫離了?
: : 本板規之執行僅形式上判定張貼之標題是否與新聞頁面所呈現之相符,一旦有所出入,
: : 皆認定違反此規定。此外,並非第一次更動標題即受罰,而須兩次以上才會遭到水桶。
: : 在您的狀況便是已更動標題兩次以上,方會受水桶處分。至於改寫者自會認為其改寫之
: : 內容契合原新聞標題意旨,惟此僅為改寫者主觀之想像,並無法改變新標題已與原標題
: : 有出入之事實。況發布中文新聞並非如外文新聞般需經過翻譯此一道程序,更無從得出
: : 有改寫原標題之必要。
: : 謝謝
: 1.版規只有規定刪文,並無水桶罰則
: 2.如果版主覺得並無"脫離原標題意旨"是我的主觀想像
: 那可以在組務版公開討論,讓各位版主、組主來定奪